昨天(9月10日),国家安监总局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等多家有关单位发出通知,为了吸取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教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从9月10日至12月10日在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企业全面展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检查的范围是所有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企业,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统称三大石油公司)所有涉海生产作业单位,以及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科麦奇中国石油有限公司、洛克石油(渤海)公司、CACT作业者集团、哈斯基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能源开发公司(中国)有限公司、天时集团能源有限公司等8个作业者。 检查内容涵盖海洋石油法规执行情况、钻井、试油等作业过程的井控管理情况、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情况、生产作业设施完整性管理情况、极端灾害气候的防范和应对情况以及今年以来开展的两次海洋石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其中9月10日至11月10日要求企业自查,11月下旬开始,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同志带队,组成由有关方面和专家参加的督察组进行专项督察。专项督察要对三大石油公司涉海石油企业及8个作业者覆盖面达到100%,固定平台督察率达到15%,移动式平台督察率达到30%,浮式生产储油装置督察率达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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