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产业“国家金融战略”明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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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部委联席机制,一个政策支持体系,一个工作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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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9 作者:记者 方家喜/沈阳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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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在“中国风险投资论坛”上获悉,多个部委酝酿半年的新兴产业“国家金融战略”浮出水面。科技部有关人士表示,在“国家金融战略”的牵引下,“十二五”期间战略性新兴产业将与金融体系密切结合,形成产业与资本的良性互动。 据悉,新兴产业“国家金融战略”包括:建立一个部委联席机制,构建一个政策支持体系,实施一个工作试点。在“中国风险投资论坛”上,科技部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七部门已建立部委联席机制,围绕构建新兴产业“国家金融战略”进行沟通和协商,并形成“备忘录”。在此基础上,酝酿战略性新兴产业全社会投融资方案,形成新兴产业金融支持体系。 “金融支持体系着眼于‘十二五’甚至更长时间段里对新兴产业形成积极效应,先由政府引导,最终要形成包括银行、股票、债券等全社会资本市场化的投资选择。”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 据了解,由多个部委共同召开研究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课题已经完成。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将来的整体方案就是要从国家层面上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支持体系,这个体系包括投资基金、银行信贷、股票市场、企业债券等。 最近一段时间,银监会统计部等部门陆续到科技部,就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进行专题调研。科技部条财司组织计划司、专项办、高新司等召开座谈会,就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内涵与发展方向、融资需求、科技重大专项与金融的结合等内容,与银监会调研组进行深入交流,并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科技部门的合作进行讨论。 有关银行人士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金融支持时,关键是要推动和实现有效的金融创新,毕竟现在的银行贷款依然偏好抵押方式。要实现银行信贷对新兴产业的有效支持,一是要求银行从业人员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应有的认识和判断,二是要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涉及企业的贷款形式进行创新和探索。 国内大型保险机构的有关负责人已向保监会提出运用资金发展新兴产业的建议。建议指出,由保监会出台相应政策和实施细则,鼓励保险资金以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或其他适合方式积极参与并促进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对参与、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保险企业给予一定力度的税收优惠。建议认为,运作方面由大型保险公司牵头、中小保险公司参与,带动社会资本参加,组建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要投资方向的产业基金。在项目和扶持企业上,由工信部筛选一批安全性较好、收益较有保障的适合保险资金参与的战略新兴产业项目,再由国资委选定20家左右与战略新兴产业有关的中央企业参与合作,由各级地方政府选定100家左右与战略新兴产业有关的地方企业参与合作。 有关部委的联合课题组在调研中认为,发展风险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府需要关注三大问题,一是行业的发展环境,二是相关制度建设,三是引导行业发展。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更多的风险投资基金做的是成熟企业,追求比较短期的回报和比较快速的回报;希望通过政府设立引导基金,引导风险投资投向一些真正的新兴产业。据记者了解,有关部委也在积极研究进一步利用股票市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政策。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发展新兴产业,最关键的是要发展金融支持体系,这也将是未来金融市场的趋势。他说,金融支持体系的建立首先需要政府与市场有机结合,“方式有多种,比如建立中小企业上市育成体系。”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近期,围绕新兴产业“国家金融战略”,科技部将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开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已经起草完毕,试点工作也正在展开。”科技部人士告诉记者。 部委间的最近一次“备忘录”称,围绕试点的中心工作,部委将定期召开部门协调会议,研究决定试点的重大事项,统筹规划科技与金融资源,督促检查试点进展,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共同指导地方开展创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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