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本百亿盖赔本百亿盖保障房算的是民生账算的是民生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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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8 作者:叶祝颐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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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哈尔滨市确定在2012年要把四环以内的棚户区全部扫掉,力争在2013年之前,27.3万套保障房建设基本结束。关于保障房,哈尔滨市委书记盖如垠定下了如下规矩:一是不准改变保障房的性质,必须是政府直接干,而且是真干;二是绝不允许造假,不允许出现质量问题;三是政府准备赔100个亿。 虽说住房消费已经进入了市场化时代,但是让百姓“居者有其屋”,政府责无旁贷。给困难群众提供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是政府责任的体现。正如上海社科院专家卢汉龙所言,福利分配不是政府对公众的恩赐,而是一种公共职责的承担。同样,保障房供给不是恩赐,而是责任。完善住房保障服务,决心比财力更重要。政府从土地财政中切出一块蛋糕,下决心压缩“三公”消费与其他公务经费支出,再向保障房业主适当收取费用,保证保障房按时开工、竣工,并非不能完成的任务。虽说政府大力建设保障房,增加了财政负担,减少了土地出让收入,但是给困难群众提供优良住房保障服务,让群众享有基本的居住尊严,是政府的本分。 其实,政府赔100亿建设保障房算的是民生账。我们不能以简单的市场眼光审视政府赔本建设保障房的得失。政府此举有利于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平抑商品房价,减轻更多购房人的经济负担,这实际上是树立政府公信形象,实现政府与群众双赢的一个良好契机。而且,政府以实际行动回馈困难群众是公共财政的题中应有之义。从长远来看,政府为困难群众居住尊严托底的社会价值不可低估。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有赔本建设保障房的诚意与勇气。有的地方商品房建设如火如荼,保障房“只见供地不见供房”、开工延迟;有的地方以旧厂房充保障房应付检查;有的地方把单位内部集资房、福利房也算到保障房的头上;有的地方保障房分配严重失衡,保障房被权力染指,被公务员“包场”;有的地方以配建廉租房项目的名义向上要补贴,却只开发商品房;还有的地方廉租房租金一收就是30年……在保障房供给的问题上,哈尔滨赔本100亿建设保障房的民生情怀值得一些地方好好反省。更多地方应该按照中央的部署与民生需要,在保障房供给方面,打破土地财政思维惯性,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并持续给力。像最低生活保障一样,做到应保尽保,不让困难群众“望房兴叹”。 当然,要让地方政府认真履行住房保障责任,除了官员权力自省、体现责任担当以外,住建部、国土部等部委要督促地方政府按时足额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对于保障房建设迟迟不开工,建设、供给缩水的地方,不仅要曝光、约谈,而且要纳入政绩评价体系,提高违规成本,启动问责程序。此外,相关部门还要督查保障房建设质量,让地方政府把有限的保障房“精确”分配给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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