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股票、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6日在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单位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达到上市发行股票的目的,由被告人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共谋、策划,赵海丽、赵海艳积极参与实施,在招股说明书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数额巨大;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被告单位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被告人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赵海丽、赵海艳的刑事责任。
据媒体报道,庭审当日,法院以“案件审理可能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媒体记者和部分当事人亲属进入审判现场,该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