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投资中介机构,券商向客户、投资者或相关对象推荐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无可厚非,但应建立在独立、客观、公平、谨慎的基础上,这也是对投资者负责的体现。反观瑞银证券,当所发研报与自身利益挂钩时,其本应履行的独立性、客观性等一系列原则便随之扭曲。
瑞银证券在庞大集团投资价值分析报告中之所以能够对后者给出高估值,除大篇幅描绘公司的盈利前景、作出“离谱”的业绩预测之外,其选用的行业市盈率标准从中也起到了关键作用。
“庞大集团本次能以高价发行不出乎意外,因为瑞银证券选用了市盈率较高的零售行业作为其估值分析标准。”一位关注庞大集团的券商分析人士指出,尽管庞大集团属于汽车经销行业,但由于汽车经销行业市盈率较广义的零售行业低,因此选用零售行业为标准则更能最大程度地体现庞大集团高估值的合理性。
的确,撰写庞大集团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的赵琳、潘嘉怡即是瑞银证券零售行业的分析师。与庞大集团相比,两人更多关注的是酒类、服装类上市公司。此外,以庞大集团45元的发行价计算,该价格对应的发行后市盈率为39.64倍(以2010年净利润为标准)。
此外,通过对比也可以证明瑞银证券在研究报告中选取了A股一般零售商作为庞大集团的可比公司,而非国内外汽车经销商以及A/H
股汽车生产商。庞大集团发行初步询价截止日(2011年4月13日),A股全部一般零售行业可比公司2010年市盈率均值为35.55倍,国内外汽车经销行业可比公司2010年市盈率均值为24.28倍,A股汽车整车行业可比公司2010年市盈率均值为22.62倍,H股汽车整车行业可比公司2010年市盈率均值为12.63
倍。
事实上,除瑞银证券外,其他一些券商在庞大集团上市时也曾发布过研报对其上市定价进行分析。其中广发证券便表示,“我们参照目前全球市场经销商集团的估值水平,认为公司(庞大集团)合理的估值水平在15-20倍之间,合理价格在25.32-33.77元之间。”
而对于瑞银证券而言,由于其承销保荐费用直接与庞大集团募资规模挂钩,在此背景下,越高的发行价格显然可为其带来更多的中介收入,最终也果然通过其发布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成功“诱导”询价对象给出了高报价。据记者了解,当初参与庞大集团询价的机构投资者中,有很多正是因为充分相信瑞银该份报告最终报出了高价格,但未曾料到,后果竟是如此残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