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法9月1日起施行,法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政部曾测算,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经过调整以后,由目前的约28%将下降到约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这意味着有约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测算,调整后,个人所得税收入全年减收1600亿左右,其中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级距带来的减收大约是1440亿元,占2010年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的46%。就今年而言,由于新个税法于9月1日起实施,减收不会这么多,4个月的时间大概为530亿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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