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上午,海关总署、江苏省人民政府在南京签署备忘录,双方决定建立“十二五”期间署省紧密合作机制,启动新一轮合作,将着重在加快江苏口岸开放开发步伐、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完善署省紧密合作机制等八个方面加强合作。
根据合作备忘录,海关将研究制定扶持政策,积极支持当地新兴产业发展;推动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协调发展,并加大对江苏省内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的扶持力度,在长三角地区实现地方电子口岸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江苏省政府将统筹解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申报、建设、运营和管理等问题,协助海关加大省内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的整合力度;配合海关对现有开放口岸试点实施定期评估或年检制度,探索建立开放口岸准入退出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