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总理普京日前签署政府令,确定俄将从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新的石油和石油产品出口税制。该项调整将降低原油出口关税,提高油品特别是初加工石油产品的出口关税。
根据新计税方式要求,俄原油出口关税计算系数将从目前的65%降至60%,而轻质和重质油品出口税将为原油出口税的66%。
目前,俄原油关税核算公式为:每吨原油出口税等于29.2美元加上乌拉尔牌原油均价同182.5美元之差的65%。
同时,根据新计税方式,重质油品出口税将从目前的原油出口税的46.7%提高至66%。轻质油品出口税的系数将从目前的67%降至66%。不过,汽油的出口税仍保持高水平,即原油关税的90%。
该命令还规定,自2015年起重油、润滑油、凡士林油等部分油品的出口关税将提高至与原油关税持平。
俄罗斯能源部部长谢钦表示,降低原油出口关税不会导致俄财政收入减少,因为重质油品出口税的大幅提高将弥补损失。
分析人士对俄政府推出的新税制反应不一。部分人士指出,政府实行新税制是希望能为石油开采企业减负,增加其出口利润,并引导石油加工企业进行原油深加工,保障本国油品供应。不过,部分专家认为,这一新税制鼓励原油出口而限制油品出口,可能使俄罗斯经济对原油出口依赖更深,而原油加工企业则将面临经营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