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跨境人民币不得投资金融衍生品
2011-08-24   作者:  来源:新华道琼斯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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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22日晚就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FDI)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出征求意见稿,允许外国投资者以境外合法获得的人民币依法来华开展直接投资活动。但意见稿指出,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在中国境内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投资有价证券和金融衍生品,以及用于委托贷款或偿还国内外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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