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22日发布关于建设珠江三角洲地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的指导意见,将推动建设珠江三角洲地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 意见明确,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示范区加工贸易初步实现四个转变:产品加工由低端向高端转变;产业链由短向长转变;经营主体由单一向多元转变;营销市场由出口为主向国内外两个市场并举转变。 意见提出,为实现上述目标,将采取优化加工贸易产业布局;加快出口基地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加工贸易延长产业链;加强转型升级融资保险支持;鼓励非法人来料加工厂转型为独立法人企业;鼓励加工贸易企业拓展内销市场等13项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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