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房产纠纷
2011-08-18   作者:  来源:经济参考网综合
 

    共同买房应作为共有人

  著名房地产律师秦兵:结婚就是一个合伙,结婚和合伙的区别就是加上了感情因素,如果把男女的感情因素去掉,就是两个人在合伙做生意。生意必然有成功的时候,也有失败的时候。买房的时候,最好在结婚以前有一个婚前协议。财产公正一下,先把最坏的事想到,往往就没有事了。夫妻一起买的房,在签合同的时候,双方最好作为共有人。

  非产权登记人注意举证

  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值班律师:最高院婚姻法解释三实施以后,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通过银行按揭方式购买,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的房屋,归属及补偿等问题已有明文规定。起诉离婚时,非产权登记的一方应当对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具体时间和数额,以及该房产的增值部分进行举证,包括房屋买卖合同、贷款合同、还贷凭证、评估报告等。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证据的,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或委托鉴定机构进行评估。

  平等自愿条件下可签协议

  长沙12348法律咨询热线律师卿丹:关于房产,与老公签订一个协议也是可以的。只要协议是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的就行。签协议时,要写明是自愿约定房子为共同所有,并双方签字,写下日期,如果能有见证人更好。如果双方协商好,买房子时可以在房产证上写上双方的名字,这样就可以避免以后离婚时的房产纠纷问题。如果房子买了,房产证已经写了一方的名字,可以变更名字,这样也可以避免以后的房产纠纷。

  出资父母保留出资证据

  天津津和律师事务所刘伯华:新司法解释降低了父母给子女出资购房的风险,但实际执行中可能认定是父母出资有难度。因此,父母出资为儿子/女儿购房前,可以考虑与儿媳/女婿签署有关协议,约定出资的事实。也可考虑事先由父母与子女去公证处签署一个协议,约定父母为其购房出资的事实。如果没有以上协议,则父母可以考虑在付款时保留有关证据,如以现金方式付款的,保存有关款项取款、存款的材料,请有关人员现场见证有关事实,如找公证员公证,找律师见证,找亲友见证等。
  (综合凤凰网财经频道、《潇湘晨报》、中国经济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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