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日从石家庄市环保局获悉,《石家庄生态市建设中期实施方案(2011-2015年)》(以下简称《方案》)已出炉,目前正在公示征求修改意见。根据《方案》的要求,到2015年,石家庄将完成100个国家或省级生态乡(镇)、500个国家、省级或市级生态村创建工作。 《方案》明确了2011-2015年石家庄生态市建设的工作目标。并提出,到2015年底,全市20%的县达到国家级生态县建设标准,20%的乡镇达到国家级或省级生态镇建设标准,20%的村庄达到国家级、省级或市级生态村建设标准。 在推进生态人居体系建设方面,《方案》提出,今后三年内投入3527亿元,全力推动城市建设上水平,倾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城市形象。到2015年,完成100个国家或省级生态乡(镇)、500个国家、省级或市级生态村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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