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前期对银行理财业务进行规范之后,近期监管层再度对目前商业银行在从事理财业务时出现的不规范行为进行了风险提示,并对商业银行从事理财业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商业银行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在此前召开的一次内部会议上,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要求商业银行在发行银行理财产品时不能再发行一周以内的超短期理财产品,不能将预期收益率定得太高,不能将理财产品复杂化。此外,要防止利用银行理财产品“冲时点”的行为。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对目前银行理财业务中出现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进行了警示。”上述商业银行人士表示。据这位人士透露,银监会的负责人此次提到的不规范行为主要包括五大方面。
首先是银行之间为争夺存款资源而出现的恶性竞争行为,尤其在月末季末时为了冲时点,有些银行大量发行超短期的高预期收益率的理财产品,有的理财产品只有一天。这类产品往往需要动用其他的收益来源来兑付客户的收益。银监会这位负责人认为这既不科学,又激化了银行间的恶性竞争。
其次,通过银信合作的方式绕过监管。有些银行通过信托的渠道,将理财资金作为资金来源向企业发放委托贷款,这类贷款完全没有“三查”,部分机构以信托受益权之名,其实是在放贷款,满足表外融资的需求,而且减少了很多监管成本。
第三,监管套利行为。
第四,建立资产池这类的理财产品,通过期限的错配获得利差,部分银行和金融机构,将各种期限理财产品募集结合以后,通过投资配置多种资产池进行切割运作,导致多个理财产品,同时对应多个资产,单个理财产品难以进行估值,难以测算投资收益,无法实现成本核算,风险难控。
第五,追求理财规模的过快增长,业务发展不够审慎稳健。个别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理财资金违规投向政府融资平台,“两高一剩”项目领域,这些行为给银行带来了合规、信用、流动性等一系列风险。
“银监会的警示并不是要阻止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而是要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的管控和合规管理,健康有序的发展理财业务。”上述商业银行人士表示。
不过,监管人士表示,在负利率与投资机会不理想的情况之下,理财业务需求猛增,银行应需发展,是正常和合情合理的。
据了解,为了防止商业银行“冲时点”的行为,从二季度开始,银监会开始将严格执行日均存贷比监管考核,并以旬通报和公布,就是说商业银行每天都得报数字,然后一旬一旬地公布,对于未达标的机构银监会采取监管措施。而在这一监管规定执行之后,银行季末大量发行理财产品“冲时点”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