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壳新规”正式亮相,并购重组分道制审核渐行渐近。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5日透露,目前正在研究论证推行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在条件成熟时启动实施工作。 当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及配套法律适用意见,首次明确了借壳上市的标准,以对这一内幕交易频发地带进行规范。
上述负责人表示,“借壳新规”统筹平衡借壳上市与IPO的监管效率,为推进市场化退市机制改革预留了空间。 据介绍,《决定》的主要内容及其政策考量,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规范、引导借壳上市,明确规定借壳上市的监管范围、监管条件和监管方式,有利于遏制市场绩差股投机炒作和内幕交易等问题。 二是完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制度规定。为进一步明确上市公司为促进行业或者产业整合,增强与现有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在控制权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可以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三是支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同步操作。《决定》允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与通过定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同步操作,实现一次受理,一次核准,有利于上市公司拓宽兼并重组融资渠道,有利于减少并购重组审核环节,有利于提高并购重组的市场效率。 “通过定向发行股份募集的部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提高重组项目整合绩效的,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交易总金额的25%,一并由并购重组委员会予以审核;超过25%的,一并由发行审委员会予以审核。”该负责人补充说。据介绍,证监会目前正在研究讨论推行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近期,证监会将抓紧改进完善相关配套支持系统,研究草拟出台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分道制试行办法,在条件成熟时启动实施工作,起步阶段可由具备条件的主体和区域先行实施。 “这项工作是加强改进监管工作、淡化和减少行政许可的市场化改革探索,其核心是在审核标准公开、流程透明的基础上,加大中介机构职责,有条件地简化一批重组项目的行政审核程序,提高审核效率和公信力。”上述负责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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