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钒钛、青岛啤酒“被升值”显然不是偶然的。继中国宝安“石墨矿”、宁波联合“锑矿”、深国商“晶岛门”、涪陵榨菜“天价”榨菜、冠昊生物的“专业补脑残”等之后,券商再出“雷人”研报,其实早就在市场的预料之中。只不过,投资者不知道的是,今后的券商研报,将会“雷”到什么程度。
纵观这些“雷人”研报,基本上有如下共同点:
其一,非常吸引市场的眼球。正所谓研报不“雷人”,投资者就不会“雷”你。研报没有什么“亮点”,就不会吸引市场关注的目光。正因为如此,“雷人”研报才会鱼贯而出。
其二,研报中存在普遍的“浮夸风”。相关上市公司或升值潜力巨大,或产品功能奇特,堪称“仙丹”。青岛啤酒的“七倍空间”如是,冠昊生物的“专业补脑残”亦如是。
其三,闭门造车者不在少数。上述被涉及的诸多上市公司的公告表明,某些研究人员并未进行实地调研,仅凭从网上搜索到的公开资料,却也能杜撰出一份具有“深度”的价值投资研究报告。
无论卖方分析师是干什么的,既然是研究报告,客观、公正是研究报告的灵魂。丧失了这一基本原则,任何一份报告都经不起推敲。券商“雷人”研报之所以遭遇到市场的普遍质疑,其实与其失去了“灵魂”密切相关。
当初,为了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与完善治理结构,中国证监会推出了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的推出,是市场制度建设的一大进步。与此同时,独董不“独”、“花瓶”独董问题也引起广泛的非议。
推出独董制度的理想很“丰满”,但现实却很“骨感”。一些独董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本应“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某些上市公司独董,从来不发表独立声音,反而与大股东穿一条裤子,扮演着“花瓶”的角色。
事实上,券商的研究报告,也像上市公司的“花瓶”独董一样,越来越像“花瓶”。研究报告表面上很亮丽,却没有丝毫的价值,反而成为坑害中小投资者的工具,看看中国宝安与攀钢钒钛的K线走势,一切都有了答案。
根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券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审慎原则,有效防范利益冲突,公平对待发布对象,禁止传播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禁止从事或者参与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活动。毫无疑问,那些“雷人”的研报明显属于赤裸裸地“传播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的行为,对于这些忽悠、祸害投资者的研究人员以及相关券商,从严监管并且严厉处罚其中的违规者才是应有之义。
券商研报越来越像“花瓶”,也凸显出目前券商行业的一种生态。但无论如何,券商研报的娱乐化、忽悠化、雷人化、花瓶化等都是不被允许的。毕竟,撰写与发布研究报告是一项非常严肃的事情,涉及到市场多方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