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审计局负责人近日表示,审计发现2010年北京市一些部门和单位存在预算管理不够严格、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到位、非税收入没有全额收缴、资产管理薄弱、决算不够真实等五大问题。 一、非税收入未能应收尽收、应缴尽缴。4个部门负责征收的4项非税收入未能做到应收尽收,涉及资金4045万元。13个部门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得的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和有偿使用收入1.01亿元,未能及时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二、预算管理不够严格,预算执行不够规范。9个部门54个项目6.63亿元支出预算编制不细化、不合理;5个部门2.76亿元净结余资金未能得到合理统筹安排,有的资金闲置3年以上。6个部门通过多报在编人数和办公面积,多申领经费684万元;3个部门重复或虚报项目资金746万元。25个部门2.4亿元专项资金未按指定用途使用。12个部门预算支出不够真实,涉及资金2.87亿元。13个部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到位,涉及资金1.96亿元。 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不到位。15个部门5148万元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四、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影响决算的真实性。截至2010年末,31个部门应收、应付账款分别是91.03亿元和132.35亿元,比2008年分别增长4.5%和20.7%。16个部门将2.09亿元收入结余在往来款挂账。 五、部分预算资金绩效不高。部分项目进展缓慢,造成13.55亿元项目资金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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