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杭州的网店那么多,规模也比武汉那家大,都没有征税。”半年前从一家外贸公司辞职、现在以经营淘宝网店为业的北京市民张旭抱怨道,武汉这个“模范带头”作用起得太早了吧?
网店的免税真空被突然刺破。今年6月底,武汉市国税局向淘宝女装网店“我的百分之一”开出了430余万元的税单,被视为是国内针对个人网店课税第一例。
“我的百分之一”是淘宝网女装销售冠军,信用级别达到3个金皇冠,在淘宝网的评价体系中,获得这样的等级需要累计超过200万笔的交易。武汉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掌握的数据显示,这家淘宝店2010年的销售额超过1亿元,该局此次向其征收的共计430.79万元的税款,包括了2010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滞纳金。
对网络店铺的征税并非突如其来。2010年7月1日起,《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中国的网络店铺进入“实名制”时代。各界普遍猜测,这将是对网店征税的“前奏”,一时间淘宝上的“亲们”议论纷纷。
一年后,这一猜测在武汉成为现实。目前,武汉市税务部门已经约谈武汉市另外4家淘宝金皇冠网店,要求补税;对达到皇冠级别的网店,下达办理税务登记和申报的通知,纳入征管范围;对皇冠级别以下网店暂不征税,但要进行监管。
眼下,张旭最担心的是,继武汉之后,其他城市会不会跟进,网店的税还能免多久?
亿元网店是怎样炼成的?
在过去6年里,凭借无须纳税的低成本优势,“我的百分之一”店主周钦年夫妇演绎了中国C2C(个人对个人的电子商务)史上的一段商业传奇。
2004年4月,即将大学毕业的周钦年和妻子张维决定开家淘宝网店,并将他们的店命名为“我的百分之一”。在店铺的首页,置顶着这样一句话,“我的百分之一,我们更愿意称之为一种生活方式,坚持仅为百分之一有品位的美女。”
创业之初无资金、无住房,夫妻二人租了一间20平米的小屋,既住人又堆货。在那段日子里,妻子张维负责挑选款式、上网做客服,周钦年则骑着自行车穿梭在武汉三镇进货送货,那时,每卖一件衣服,赚到手的不过8到10元。
有了一些积蓄之后,夫妻俩换了套大一点的房子,增设了摄影室,妻子当模特,丈夫当摄影师。由于拍摄的图片效果好,加上价格低廉,引来很多年轻人购买。
2009年到2010年,网店的销售迅速增长,2008年获得“皇冠”信誉后,“我的百分之一”的销售额呈倍数增长。2009年获得一个金冠、2010年获得两个金冠,然后再用了8个月的时间,到2010年12月就获得了三金冠,信誉好评达到近200万条,成为淘宝平台上服饰类第一个获得三金冠的网店。
随着规模的扩大,公司自2006年起聘请设计师进行款式搭配和款式创新。每月女装三次更新,总数不少于250款。同时建立了自己的加工厂,进一步降低成本。后来,周钦年夫妇还聘请真人模特“全球外景行”,目前仅摄影师、模特、化妆师等就有二三十人。
2009年,周钦年注册了武汉爪那服饰有限公司,并把公司总部迁址汉正街都市工业园,同时在汉阳开办了服装设计基地,在沌口开发区建立了专门的模特和摄影团队,在光谷SBI创业街打造了网络技术团队,公司员工也发展至近300人。
就在征税风波之前,“我的百分之一”已经和知名风险投资机构IDG签约,年内将获得近千万美元的风险投资,成为首家获得风投的个人网店。
但并非所有的网店都像“我的百分之一”那样一路顺风顺水。
艾瑞咨询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年底,武汉市个人网店达3万余家,年销售额约80亿元,但只有不到2%的网店能够达到皇冠以上的交易级别。
“更多的是普通级别的网店,多数为个体小店经营,小部分店主为兼职经营网店,大部分的月收入几千元,服装业稍好,家居卖家收入较低。”武汉“丽淘·家品”的店主余涛说。即便如此,在余涛看来,享有免税之便的电子商务,还是为他们这样一穷二白的创业者做大提供了机会。
征税或引发网店涨价潮
“其实皇冠主要是靠薄利多销,销售量大并不一定就赚钱多,经营不好的皇冠店有的还不如钻石店盈利多。淘宝上的货物价格本身已经被压缩得没有什么利润可赚,再征税基本不可能。”武汉好木子家纺的店主张静平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张静平2009年开始经营网店,但只有网上店铺,没有实体店,他目前的月收入在5000元左右。
如果按照武汉市国税局对“我的百分之一”网店征税的项目——3%的增值税、至少20%的个人所得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税(三种税费按增值税的12%收)计算:一家月销售额10万元的网店,以征税前每月利润1万元计,每月应缴增值税为
2912元,个人所得税 1000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349元,总计4261元。如此一来,每月利润减少为5739元。
网店之所以每年能吸引一亿多顾客,正是由于它的免税和无房租。张静平说,选择开网店一般是因为没有正式工作或者生活拮据,如果征税,网店的经营成本势必大幅增加。
大规模课税或将给淘宝网店们带来毁灭性打击,并进一步影响到中国C2C市场的扩张速度。艾瑞咨询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4980亿元,每10个中国人中就1个经常在网络购物。
围绕着网络购物,还形成了庞大的就业群。据武汉市邮政速递公司光谷区域公司总经理廖江涛估算,仅武汉一地,3万多家网店的直接就业人数超过10万人,带动的相关产业如快递、摄影、设计、培训、软件、生产制造等,创造的间接就业机会超过40万个。
担心征税的还不仅仅是张静平。IT新闻网站TechWeb
6月底发起的调查显示,参与投票的381名淘宝店铺经营者中,有近70%不希望被征税。一些武汉的淘宝店主明确表示,如果全面征税,会选择迁往不征税的省市。
外迁虽然可以逃避税收,但换别的地方还有很多其他问题需要考虑,如货源、快递等。卖家“2007wengbin”介绍说,武汉的快递公司基本不收取续重费,在外地很难有这样的优惠。另一些店主则认为,就目前政府部门发布的信息来看,税收影响的只是皇冠及以上的卖家,即使将来要全面征税,也不会那么迅速地落实在自己身上。
如果真的全面征税,多数店主表示,只能通过涨价来弥补损失。而一旦涨价,网店本身的价格优势将会消失,对于网店经营者和网购消费者来说,这不是一个好消息。
“对个人网店征税是必然的趋势”?
面对大量网店店主的质疑,武汉市国税局否认针对网店课税。
6月29日,武汉市国税局在人民网发布消息称,“我的百分之一”网店仅是武汉爪那服饰有限公司的销售渠道之一,该公司另有正常的实体销售渠道。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纳税人不论其劳务货物交易方式和结算形式如何,只要实现了货物交易行为,就有纳税义务。作为已经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实体店,武汉爪那服饰有限公司应该承担纳税义务。
针对公众疑虑,淘宝网公关部负责人颜乔表示,淘宝网店分三种:一是没有进行工商登记的个人卖家,二是已注册公司的个人网店,三是实体店的网上商铺。后两者与线下的实体公司别无二致,均应依法纳税。但对于第一种即“纯个人网店”,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征税的具体办法。淘宝集中国内近9成的“纯个人网店”,2010年成交额超过4000亿元。
在淘宝网店最集中的浙江省,杭州西湖区国税局管理科7月5日表示,由于网络交易完全迥异于传统门店交易方式,因此,对网店征税的方式、标准、税种等,都处于摸索阶段,尚无定论。
针对网店到底该不该征税的问题,各界看法不一,但普遍预计征税这是迟早的事情。
从公平竞争的角度出发,北京电子商务协会秘书长林亚表示,依法纳税是成长起来的个人网店应尽的义务,也可以让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人网店与B2C(商家对个人的电子商务)企业处在同样的竞争环境下。林亚建议,政府部门应根据网店的成交订单数、销售额、利润等经验指标,实施“差异化”税收政策,还可根据不同细分行业进行征税。
华商数码网编辑张江维认为,从长远看,个人网店征税是必然的趋势。但武汉此次征税收过于突然,会引起不少网店创业者的恐慌,从这点来说,是不可取的,需要有步骤的实施。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创办网店的行列中,个人网店的功能也将会越来越实体化,并在许多方面超越实体店,这是C2C电子商务模式的一种发展趋势。不过,网店商品交易的本质与实体店并无不同,应该享有与实体店同等待遇的纳税权利,但是对于网店征税“不能一刀切,可以分阶段分步骤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