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下达2011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省已将2011年18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企业,并将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和媒体上进行了公告。在此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名单所涉及的企业、淘汰落后生产线(设备)及产能进行了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并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列入公告名单的企业落后产能在2011年底前被彻底淘汰,并做好检查验收和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公告工作。
2011年18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共涉及2255家企业。其中淘汰落后产能炼铁3122万吨、涉及96家企业,炼钢2794万吨、涉及58家企业,焦炭1975万吨、涉及87家企业,铁合金211万吨、涉及171家企业,电石152.9万吨、涉及48家企业,电解铝61.9万吨、涉及22家企业,铜冶炼42.5万吨、涉及24家企业,铅冶炼66.1万吨、涉及38家企业,锌冶炼33.8万吨、涉及32家企业,水泥15327万吨、涉及782家企业,平板玻璃2940.7万重量箱、涉及45家企业,造纸819.6万吨、涉及599家企业,酒精48.7万吨、涉及31家企业,味精8.38万吨、涉及4家企业,柠檬酸3.55万吨、涉及3家企业,制革487.9万张、涉及58家企业,印染19.9亿米、涉及144家企业,化纤34.98万吨、涉及13家企业。
从各地分解落实情况看,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较多的省份有:河北291家、湖南226家、山西173家、河南151家、四川131家、广东114家、江西112家、山东102家。其中,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等省炼铁、炼钢、焦炭、造纸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较重,湖南、内蒙古、贵州等省(区)铁合金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较重,河北、辽宁、四川、山西等省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较重,湖北、山东、河南、浙江等省印染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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