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流域企业排污明码标价
2011-07-06   作者:记者 杨健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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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日前从江苏省环保厅获悉,从7月1日起,江苏省太湖流域的纺织印染、化学工业、食品等六大行业企业以及城镇污水处理行业、农业重点污染源排污单位所排放的氨氮、总磷指标,将实行“明码标价”有偿使用。此前,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已进行了试点,在调整产业结构和控制区域排污总量上效果明显。
    据介绍,依据环境资源的稀缺程度、污染治理的社会平均成本以及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氨氮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标准为每年每吨1.1万元,总磷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标准为每年每吨4.2万元。同时,考虑到污水处理行业以及农业污染源的特殊性,对污水处理行业以及农业重点污染源排污单位氨氮、总磷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标准适当降低。
    江苏省太湖流域氨氮、总磷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范围包括: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丹阳市的全部行政区域,以及句容市、高淳县、溧水县行政区域内对太湖水质有影响的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水体所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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