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11年上半年消费者对于机动车行业的有效投诉总量为1014宗,同比去年同期增长23.75%。综合统计上半年机动车行业消费投诉,较为集中的问题有,大众DSG变速箱问题、汽车节能补贴落实问题、汽车零部件质量问题及汽车自燃赔偿问题。
2011年上半年机动车品牌投诉排行
据统计,2011年1月至6月的机动车行业消费投诉中,投诉量居前十位的车企依次为:一汽大众、长安福特、上海大众、上海通用、东风日产、奇瑞汽车、北京现代、长安铃木、比亚迪、东风标致。机动车消费投诉中,汽车类消费投诉超过九成,由于央视315晚会,对锦湖轮胎以返炼胶代替原片胶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由此,有关轮胎方面投诉激增,三月份投诉量为2011年上半年机动车行业消费投诉的最高点。
汽车零配件问题仍受关注
在车主投诉中,反映汽车零配件问题的车主占很大比重,而对于汽车的零配件的鉴定方面,仍成为消费者的维权障碍。2011年3月,维权网接到43位车主集体投诉一汽大众、上海大众DSG变速箱异响、抖动等诸多问题,而此前,DSG变速箱曾因种种原因三次召回,但目前就车主们所反映的变速箱异响、抖动等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对此,车主们纷纷表示希望大众方面尽快出台有效的解决措施,而不是一味的对汽车进行检测后以“正常现象”为由搪塞。《产品质量法》规定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然而如何证明是否“不能正常使用”,鉴定方面,消费者通常难以办到,这也成为此类汽车零配件问题上,消费者维权的最大障碍。
汽车自燃问题鉴定成维权障碍
由于汽车自燃的引发原因很多,具体原因很难鉴定。而消费者始终在厂家特约维修站做定期保养、未进行车辆改装、正常行驶的情况下,仍遭遇汽车在行驶途中或停放在停车场中突然自燃,厂商无疑应承担起赔偿责任。但至此,维权网了解到的自燃事件中,极少有厂商同意支付赔偿的情况。2011年4月5日,浙江台州一位李姓车主的投诉中显示,所购福田时代小货车仅7天300公里,就在行驶中发生自燃。随后在李先生坚定维权,维权网介入多次协商后,经销商承诺以人道主义负担部分维修费用。
此类自燃方面的投诉难以维权成功的一大原因是,当汽车厂商否认质量问题时,车主想证实汽车存在质量问题便难上加难,与大厂家打官司,消费者在精力上及物质上,都相差悬殊,由此使得遭遇汽车无故自燃的车主往往难以维权。
汽车节能补贴落实问题应加强监管
在2011年上半年的消费者投诉中,有数十宗投诉反映消费者在购买国家汽车节能补贴目录中车型后,未领取到相应补贴。对于汽车节能补贴兑付工作,我国三部委在《关于做好节能汽车推广补贴兑付工作的通知》中有明确要求:节能汽车推广企业及其经销商要把企业销售优惠和政府补贴严格区别开来,先按享受企业优惠后的实际价格出售节能汽车并开具销售发票,再将政府补贴兑付给消费者。然而,仍有一些车企及经销商存在违反该规定的行为,如长安铃木厂商声明大部分车型广告价中包含汽车节能补贴,有违该规定中对汽车节能补贴的相关规定。
汽车行业法律法规空白之处亟待完善
综合统计2011年上半年消费者对于汽车行业的投诉,发现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在对一些事项的某层面上规定呈现空白,是使得消费者在遭遇权益受到侵害时无法可依,难以维权。
如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暂无明确规定汽车自燃的鉴定及赔偿的相关事宜,多数车企也正是钻了这个空子,使得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车主在汽车自燃后,本身就损失惨重了,更难以承担寻找第三方鉴定的高昂费用,由此使得自燃事件发生后,如何赔付,怎样解决都是车企说了算,对此,很多消费者表示苦不堪言。
此外,在2011年上半年维权网为消费者维权的过程中发现,一些案例中的消费者即使可以提供相应证据,仍然难以维权成功,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归咎于我国现存的相关法律法规暂不完善,使得消费者在相应问题面前无法可依。如汽车三包法的草案状态,和我国现存的不完善的汽车零配件鉴定制度,并且我国现行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只对由于设计、制造等方面的原因而在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有关汽车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情形,厂商应主动予以召回。也就是说当汽车部件存在缺陷,但缺陷并没造成潜在安全隐患的,厂商可以选择不召回。这使得消费者在一些汽车的零配件的“通病”问题上,难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