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证券活动首次被判合同诈骗罪
2011-07-05 作者: 来源:新华道琼斯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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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创富投资公司以推荐“涨停股票”等为诱饵,骗取投资者81万元,相关犯罪分子被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这是非法证券活动首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广东证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案的正式判决,充分表明司法机关对社会危害性大、主观恶性强的非法证券活动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的态度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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