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姜毅告诉记者,2010年,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总额约为40亿元,其中采购的消费类电子产品总额所占比重不超过25%。“这个比重比起前几年政府大搞信息化建设的时期来说并不算大,近几年安徽省在消费类电子产品采购方面数额一直呈下降的趋势。” 消费类电子产品虽然所占比重不大,但一直受到社会舆论关注,对此,姜毅表示,在透过消费类电子产品的高价、奢侈采购现象背后,也应该看到积极的一面。 “能够暴露出问题是好事,起码说明了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在提高。公众通过采购的公告信息能够指出问题所在,而在过去,公众甚至了解不到采购信息。今后,透明度还应该继续提高,政府采购应该接受更多的社会监督,更修正不当的采购。”姜毅说。 据姜毅介绍,安徽省在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买方单位在提出需求经财政部门批准后,一般都是要经过公开竞标的。任何卖方都可以免费在网上获取标书内容,而整个投标、中标的过程都在政府采购网站上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姜毅说。 对于买方的主观性可能对政府采购的影响,姜毅介绍,安徽省是不允许买方单位提出一些具有唯一性的条件的。“比如ipad和iphone,都属于不允许采购的范围内,因为这两种产品只有一个公司可以生产经销,已经违反了唯一性的条件。同时,对于采购产品的技术参数,我们也只允许提出倾向性要求,不允许具体要求。如果真是因为技术需要,采购源具有唯一性,那么一定会上网公示,没有疑议后方可采购。”姜毅说。 而电子消费品的价格波动大、种类繁杂,也构成了避免政府高价采购的障碍。“按制度来说,在确定了供货商之后,如果采购单位发现价格与市场价格有偏差,是可以提出修改的,但很多主观上的原因,使得大部分采购单位不会关注市场价格的变动,也就出现了高价采购的现象。”姜毅说。 对于如何建立更科学合理的政府采购电子产品标准,姜毅表示,消费类电子产品不像公务车,它的品种和品牌太多,且新品层出不穷,范围较广,要制订和及时更新具体的采购标准很难。 对于政府采购的电子产品常常选择更为高端的产品,姜毅表示这其中确实有一些单位主观意愿的影响,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李姓电子产品供货商则对这种微妙的现象说:“拿公家的钱买来自己用,谁不愿意买最好的?”。这位供货商就曾经为一家单位供过每台上万元的高端进口笔记本电脑。“但其实用这些笔记本的领导也只懂看看网页,连聊天都不会。”他笑着说。 姜毅说,中国的政府采购制度建立仅仅只有13年历史,还有很多尚待完善之处。目前应该着手建立具体法规条例,这样为执行提供了更为具体的依据和参照。而要防止奢侈和高价采购,更多、更细致的向公众公开政府采购内容和细节,接受社会监督是一个很好的办法,透明度提的越高,不良现象能够及时指出修正,才能更好地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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