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之初的“渐进式”
2011-07-01   作者:原新华社安徽分社社长 沈祖润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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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些反映农村改革初期情况的新闻报道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词句:“在小岗村一间破草屋里,点燃了中国农村改革的星火”,“十八颗鲜红的指印,揭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且不说,这样的表述是否准确,至少会使不了解那一段历史的青年人产生误读,似乎农村改革是在一夜之间突然发生的,而突发地就是小岗村。
  其实,农村改革与世界任何事物一样,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作为一名跟踪这一历史进程的退休新华社高级记者,笔者在这里愿向读者翻开那一页页的采访记录。

  改革策源地,为什么是安徽

  为什么农村改革首先发生在安徽?笔者总结了三“大”原因:“省委六条”的大松绑,“借地度荒”的大推广;1961年“责任田”的大启发。

  在滁县地区的定(远)、凤(阳)、嘉(山)一带,年年形成一支三五万人的讨饭人流,涌向东部沿海。1978年8、9月间,笔者走访过定(远)、凤(阳)、嘉(山)一些讨饭生产队,其赤贫情况令人瞠目。
  1977年6月间,万里同志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万里同志看了滁县地委的相关调查报告,立即指示省委农村政策研究室深入调查,摸清全省情况,他自己也跑到农村去调查。在一次省委常委会上,万里同志明确提出,“拨乱反正从落实农村经济政策入手。”
  根据这一决定,省委经过反复酝酿讨论,征求意见,制定了一份《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规定》,主要内容有:尊重生产队自主权;落实按劳分配政策;减轻生产队和社员的负担;粮食分配要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允许和鼓励社员经营正当的家庭副业;允许生产队根据不同农活建立不同的生产责任制,可以组织作业组,只需个人完成的农活,也可以责任到人,等等。这份文件被简称为《省委六条》。
  正是《省委六条》这第一份突破极左禁区的关于农村政策的开拓性文件,提升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1978年2月3日,《人民日报》头版刊发了该报记者与新华社记者采写的《一份省委文件的诞生》,新华社也播发了此稿,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反响。此后,其他省份也制定了类似的农村经济政策。
  1978年,老天好像有意为难安徽,这里9个月没有下过透雨。灾情最重的是江滩丘陵地区,许多地方人畜无饮水,无法抗旱秋种。笔者曾专程前往调查,采写了《活着的人没见过的大旱》等内参报道。
  9月11日,万里同志再次来到凤阳调查,并召集定、凤、嘉三县县委书记开会。会上,万里一字一句地宣布了一项震动全省的决定:“集体无法耕种的土地,可以借给社员,谁种谁收,国家免除征购……度过灾年。”省委的“借地度荒”的决定,使许多龟裂的耕地分到了农户。后来,麦苗长势明显地比没有分到户的大田好。
  “借地度荒”,使安徽农民自然联想到了上世纪60年代初安徽一度扩大到全省85%以上生产队的“责任田”。这种“定产到田、责任到人、超产奖励,减产赔偿”的“责任田”,农民就叫包产到户。虽然“责任田”后来遭到了严厉批判,被斥之为“复辟资本主义”,但安徽农民心里却对包产到户念念不忘。
  从“借地度荒”到“包产到户”,首先突破这一禁区的是肥西县山南区。1978年9月,山南区委书记汤茂林到黄花大队调研“借地度荒”。一进村,就有农民对他说,“61年的‘救命田’很管用,肯定能度荒。”有人接话,“那叫责任田,土地分到户”。当晚在黄花大队大队部召开的座谈会,讨论更是炸了锅:“借地借一季,肯定拔地力(少下肥),到头来地遭殃!”“不如一杆子分到户,定个责任制。”讨论到半夜,一个“四定一奖”的办法出台了:“定任务、定工本、定工分、定上缴,超产奖励,减产赔偿。”汤茂林拍板,“先干着再说!”黄花大队包产到户的消息飞快传开,全区纷纷效仿,震动全省。

  改革聚焦点,为什么是凤阳

  肥西县山南区、来安县前郢队实行包产到户都不比凤阳县实行大包干迟。从1979年开始,新华社安徽分社在3年时间里采写过几十篇内参和公开报道。笔者采写的《这样干,粮满囤!》、《小“吵”村纪事》等新华社通稿,还曾引起较大反响。但人们认的还是凤阳县的大包干。

  1980年6月28日,新华社播发了笔者执笔采写的《实行大包干的凤阳县喜获夏粮丰收》,《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登,许多媒体刊用。这是中央新闻单位第一次向社会介绍“凤阳县大包干”责任制,凤阳县从那以后成为全国的参观热点。
  明明是肥西县山南区,在安徽省最早实行包产到户责任制,为什么中央主要媒体的宣传聚焦点对准了凤阳,使凤阳成为人们心目中农村改革的发源地呢?
  要讲清这个问题,必须先梳理一下安徽农村生产责任制发展的过程。
  自从《省委六条》下发之后,安徽省农村各种生产责任制层出不穷,并经历了优胜劣汰的激烈竞争。经过三轮淘汰,最后凤阳大包干胜出,“一统天下。”
  第一轮是不联产计酬败于联产计酬。不联产计酬办法,流行了一段,很快出现了难以解决的矛盾。不联产计酬使各个环节上的农活质量的验收,不是流于形式,就是走过场,最后分配还是变相的“人头分”,没能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从1978年3月,各种联产计酬办法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而不联产责任制逐渐销声匿迹。
  第二轮是包产到组不敌包产到户。上演“到组”与“到户”之争最激烈的是来安县。来安县开始大面积推开魏郢生产队的“包产到组”。但包产到组多了一级“作业组核算”,显得更繁琐,且作业组内还是存在不公。于是纷纷学习前郢队的“包产到户”。1979年秋天,来安县委对全县实行不同形式责任制社队的粮食产量分别统计,结果表明,包产到户的队增长37%,包产到组的增长3.4%。最讲现实的农民,秋后普遍选择了包产到户。
  最后是包产到户被凤阳大包干“统一”。包产到户责任制将农民强烈要求的“联产”和“到户”这两点合二为一,一时成为农民重点选择的责任制。但是真正的包产到户有很多繁琐的程序。基层干部说,包产到户比集体生产,干部的工作量更大,但吃力不讨好,平添了很多苦恼。农民不放心地说,粮食称进称出,工分算来算去,还不是干部算计百姓。基层干部和农民都渴望找到一种既联产到户,又简便易行的新办法。
  凤阳大包干的出现,使大家眼睛一亮。这种办法实际上就是包干到户,即分田到户以后,干部只要收农业税(后被国家免除),收集体提留,就没啥事了。而农民有了土地使用、经营、种植权,有了产品支配权、真正成了“自由农民”。
  上述三轮优胜劣汰的竞争过程,笔者曾在1984年采写的《滁县地区多种联产责任制的比较调查》(五篇)的内参报道中作过反映。
  在这里,笔者还需要澄清一个误区,即将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混为一谈。安徽省原省长、后调任国务院政策研究部门领导的王郁昭曾对笔者说,包产到户那一套繁琐的程序说明,它是在维护“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的基础上,对生产组织方式、劳动计酬办法的一种改革;而包干到户、即大包干,实际上是公有制条件下的分田单干,是否定人民公社体制的一种改革,是前所未有的新事物。没有大包干,没有农村后来不断产生的专业户、家庭工厂、专业市场、规模经营、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工等等新事物,因为包产到户维护人民公社体制,仍会将农民束缚在“一亩三分”地里。大包干与旧社会个体农户也有本质区别,一是耕地公有制,二是集体、农产“双层经营”体制,三是有党的领导。当然,包产到户在新时期农村改革中承上启下、推波助澜的历史性作用不容否认。
  还需可澄清一个事实,即使全国农村基本都选择了大包干或称包干到户,凤阳县也不能称作中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而是农业大包干的发源地。

  改革的标杆,为什么是小岗

  熟悉凤阳大包干诞生史的人,知道在起初近一年的时间里,并没有小岗村的身影,但后来小岗村为什么成了大包干的源头,成了农村改革的标杆?
  这要说到凤阳大包干的两个发展阶段,一是大包干到组阶段,二是大包干到户阶段。

  1979年2月中旬,凤阳县召开四级干部会,研究农村生产责任制问题。会上,在多种联产责任制的比较中,城南公社岳北生产队介绍的责任制,引起了大家的极大兴趣。这种责任制,开始名称也没有,只说,分小组作业,收成后,该给国家的给国家,该交集体的交集体,剩下的谁也不要管,由社员自己支配。在七嘴八舌的讨论中,有的说痛快,这叫大包干!县委书记陈庭元敏感地抓住这句“口头语”,向路过凤阳的地委书记王郁昭汇报,群众要求实行大包干。王郁昭当即表示,立即向万里同志汇报。2月16日,万里同志听取王郁昭汇报后,说:“不管什么办法,只要能把群众的生活搞好,就可以搞。”2月20日,陈庭元根据万里、王郁昭的指示精神,在“四干会”上宣布,“大包干可以搞!”就这样,“大包干”一词正式出台了。
  这是大包干到组阶段。一直到1980年夏收,实行大包干到组的生产队,季季增产。但农民又说道:“大包干好是好,组内分配太难搞。”许多“叔伯组”、“兄弟组”也是干一季就散。
  能不能将作业组再划小,一家一户干呢?许多人这么想过,但谁也不敢碰“分田单干”这根高压线。这时,“不肯死”的小岗人已悄悄进行了一年多的“分田到户”实践。
  1978年10月,队里刚刚选出了队长严俊昌、副队长严宏昌、会计严立华的新班子。当时凤阳县提倡“一组四定”责任制,他们就将20户人家的小岗队,先分成4个作业组,干崩了;又分成8个,还是合不扰。怎么办?刚刚担任副队长的年轻人严宏昌,是个初中毕业生,去请教刮“五风”时幸存下来的队里三位老人之一的关庭珠。他说:“1961年的‘救命田’很中用,一干就增产。”严宏昌眼睛一亮:“对,那叫责任田,就是包产到户,干脆一杆子到户。”严俊昌也表示:“只要社员同意,出了事,咱几个顶。”
  真实反映小岗历史的原始资料是一篇名为《一剂必不可少的补药》的调查报告,它的作者正是从小岗村走出来的吴庭美,1978年他是凤阳县委办公室干部,后来当了凤阳县委书记。从这份调查报告中,我们得知,小岗实行的“包干到户”,1979年创造了惊人的奇迹,当年全队粮食总13万多斤,相当于1966年至1970年这5年粮食产量的总和。过去23年没有交过征购粮,还年年吃救济粮的小岗队,那年向国家交售粮食24995斤。
  小岗村“分田单干”的事还是被传了出去,1979年4月县委书记陈庭元来调查,看到农民在地里干活有说有笑,格外出劲,就对陪同的公社书记张明楼说:“小岗已穷、‘灰’掉了,还能搞什么资本主义,最多也不过是多收点粮食。既然已经分开了,就让他们干一年再说。”
  1980年1月上旬,陈庭元在参加全省农业工作会议期间,将《一剂必不可少的补药》这篇调查报告交给万里。万里连夜细读,说:“我像读小说一样,一口气连看了两遍。”小岗实行包干到户的艰难历程深深地打动了他。第二天,万里对陈庭元说:“我要到小岗去看看!”
  1月24日,万里在王郁昭、陈庭元等人陪同下,踏着泥泞进了小岗村,他一家一户地看粮囤,高兴地说:“哦,这下‘讨饭庄’不再饿肚子了!”这时,严宏昌向万里“告状”:“有人说小岗‘包干到户’,是‘挖社会主义墙角’,不让我们干。”万里郑重地说:“谁不叫你们干,你就问他有什么更好的办法,能使农民生活富裕,就照他的干。不然,对不起,你们照干你们的。”
  万里的小岗之行,等于给包干到户发了通行证,正在苦寻大包干到组后,组内核算、分配办法的凤阳农民,纷纷转向了包干到户。包干到户在全县迅速蔓延,到1980年8月,全县已有80%的生产队实行了包干到户。
  由于小岗村将包干到户瞒得很紧,后来,县委也对记者“保密”,因此新华社安徽分社最早报道小岗是在1980年12月。笔者参与采写了内参报道《凤阳大包干好处多》和新华社通稿《凤阳涌现万个万斤粮户》。
  农村改革之初的渐进式发展过程,实际上是小岗村的包干“统一”各种联产责任制的历史。

    链接:农村改革:关于农村的13个“一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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