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这个省建立完善了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河北省此项联动机制保障对象涵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联动机制启动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为依据。当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连续三个月涨幅达到或超过3%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临时价格补贴按照当地同期月均城市低保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补贴标准要保证不低于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实际影响。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满6个月时,将按照规定程序启动失业保险金调整程序。 河北省制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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