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拟处罚不明码标价的房企
2011-06-27   作者:高伟  来源:经济参考报
 
【字号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4日介绍,价格主管部门日前对8个城市50多个在售楼盘开展明码标价情况检查,发现12家房地产企业违反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拟对这些公司依法分别处以2.5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罚款,合计罚款363.5万元。
  价格主管部门在对天津、上海、重庆、南京、杭州、广州、成都、西安等8个城市50多个在售楼盘的检查中,发现8个城市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少数房地产经营企业存在部分在售房源未明码标价、已售房源标价不符合规定、误导性标价、虚构原价等行为。这些行为违反了《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
 
相关新闻:
· 发改委商务部介入 海外投资立法加速 2011-06-25
· 发改委处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12家公司 2011-06-25
· 发改委:严禁自行出台优惠电价措施 2011-06-24
· 发改委:严禁各地擅自出台优惠电价 2011-06-24
· 发改委:6月CPI或高于5月 2011-06-23
 
频道精选:
·[财智]中国概念股造假危机不断 在美遇寒流·[财智]忽悠不断 黑幕频现,券商能否被信任
·[思想]谢国忠:软着陆可能成为陷阱·[思想]张立伟:中国奶业没有“消费者主权”
·[读书]《五常学经济》·[读书]投资尽可逆向思维 做人恪守道德底线
 
关于我们 | 版面设置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01号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证01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