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湖北省环保厅获悉,被誉为“千湖之省”“鱼米之乡”的湖北以“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为指导,不断加强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力破“优于水而忧于水”的难题,目前已取得明显成效。 水资源丰富既是湖北的一大优势,也使湖北面临水患治理和水污染防治的巨大压力。因此,湖北明确提出“保护水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理念,坚持走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的路子。 数据显示,目前湖北主要河流和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等指标处于近年最好水平。2010年全省地表水整体水质良好,省控河流断面I至III类水质比例上升到86.6%,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7个百分点。其中,长江、汉江干流总体水质为优;长江支流总体水质显著好转,上升为优;汉江支流总体水质稳定在轻度污染,部分支流水质明显好转。 此外,过去5年来,湖北省主要湖泊、水库监测点位中符合I至III类标准的断面比例逐步上升,由2006年的50.0%上升到2010年的54.5%,劣V类比例则由13.6%下降到9.1%。 湖北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湖北按照重点流域区域划分,组织编制了水污染防治规划,覆盖三峡库区、南水北调水源地丹江口库区、汉江中下游、清江、洪湖、梁子湖等,以推进水环境保护与各地社会经济发展协调统一。该省依托大工程带动水环境治理,加快了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的建设步伐,投资180亿元的武汉“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也在稳步推进之中。 据介绍,近年来湖北省委、省政府采取断水、断电、停贷、吊销工商执照和排污许可证等铁腕措施,关闭了一批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并要求未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县市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项目。此外,湖北还在全省推广地方党政领导担任重点水域“河长”、“湖长”、“库长”的做法,进一步落实了地方官员的环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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