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6月17日公布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首次代理发行计划,总额为504亿元。其中,6月27日招标5年期品种,金额254亿元;7月11日招标3年期品种,金额为250亿元。本次地方债发行主体包括山东、云南、重庆等11个省区。
根据发行计划,此次发行的5年期地方政府债最高发行量为云南40亿元,其次是陕西34亿元,以及山东31亿元,新疆30亿元。山西和重庆各25亿元、福建24亿元、青海20亿元、海南15亿元、青岛6亿元、厦门4亿元。
而3年期地方政府债最高发行量为云南39亿元,其次为陕西34亿元、山东31亿元、新疆30亿元。此外,山西26亿元、重庆25亿元、福建24亿元、青海19亿元、海南14亿元、青岛5亿元、厦门4亿元。
据悉,财政部自2009年起代理各地方政府发债。2011年计划的发债规模为2000亿元,与前两年持平。
财政部、住建部日前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明确地方政府要将今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具体资金数额,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入力度。
分析人士表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问题如何落实一直困扰各级政府,地方债资金的及时落实不啻为一场及时雨。财政资金具有“四两拨千斤”的乘数效应,地方债资金的直接介入将有力地撬动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
据了解,5月底,多个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了当地财政预算草案。各地人大审议通过后,将由财政部组织代为发行地方债。在各地财政预算草案中,地方债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规模被要求落实到具体金额。
重庆今年发行的50亿元地方债当中15亿元将用于保障性住房领域,其中用于廉租房7.5亿元,公租房项目7.5亿元。云南的地方债,拟定为省级统筹安排69亿元,安排转到州、市10亿元。据悉,在省级统筹安排的69亿元中,用于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配套43.93亿元,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和医、卫、教、文化等事业。作为西部省份,云南省去年获得的地方债额度同样位于西部第二位,2010年财政部代云南省发行了7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年利率仅为2.5%左右。
2011年陕西省切分到西安的地方债为9个亿,其中3.5亿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据悉,西安今年安排在保障性住房的总投资为16个亿,扣除政府已经安排或计划安排的资金8.89亿外,地方债的3.5亿也起到了很好的补充。
5月25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4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北《关于2011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报告提出,拟增加政府债券86亿元,主要用于重点基础设施和民生建设项目。湖北省财政厅厅长王文童在会议上介绍,在省级安排的8亿元中,用于保障性住房工程省对市县“以奖代补”资金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