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下属环境、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委员会磋商代表14日深夜至15日凌晨与欧盟委员会官员就食品标签新规达成一致。新规获通过并实施后,将规范食品生产商标注食品信息。
根据磋商结果,今后欧洲销售的全部食品必须标注热量、盐、糖、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饱和脂肪这几种营养成分的含量;营养成分不必标注在食品包装正面;生产商可自愿标注热量、盐、糖、蛋白质和脂肪的“单日建议摄入量”;食品名称、配料、最佳食用期、特定食用条件等信息由先前的强制标注变为可选标注。
酒精饮料不必标注营养成分,添加果汁成分的“低酒精饮料”同样适用这一规定。“低酒精饮料”酒精含量相对较低,对青少年颇具吸引力。 针对肉类食品的原产地规定更为严格。新规实施两年内,欧洲销售的猪肉、家禽肉、羊羔肉、山羊肉食品必须标注原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