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法征求意见:电动汽车免征 混合动力减半
2011-06-16   作者:实习记者 梁嘉琳/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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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15日发布《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对节能和新能源车船的税收优惠政策——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征车船税,其他混合动力汽车按照同类车辆适用税额减半征税。至此,国家对节能和新能源车的税收扶持路径趋于明晰。
  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显示,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1.0升(含)以下的,每辆每年的基准税额为60元至360元。
  另据记者测算,混合动力汽车虽然为减半征税,其排量越大,减税幅度越大。中国乘用车联席会副秘书长崔东树向本报透露,混合动力车里面,中低端车型多集中在1.0-1.6升一档,中高端车型多集中在2.0-2.5升一档。也就是说,车船税减半征收后,最多可为消费者每年节约660元,8年则累计5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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