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落实保障房资金
2011-06-15   作者:  来源:新华道琼斯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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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和住建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同时,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将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通知》强调,不得滞留、挤占和挪用中央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和省级安排的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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