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建筑质量,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发布指导意见,将在全省范围内对保障性住房推行分户验收制度,确保每套住房都达到入住即可使用的条件。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的指导意见”要求,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要加强质量监管,实行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各地要加强竣工验收管理,同时要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管理,在竣工验收前,全面推行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的分户验收,确保每套住房都达到入住即可使用的条件。分户验收合格后,还要建立回访保修机制,以及时消除使用时出现的质量问题。
按照河南省的这一要求,保障性住房建设除了要做好工程招投标管理、严格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外,还要完善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投诉电话,拓宽民情反映渠道,健全舆论监督机制。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在建筑物外墙明显部位永久标注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及主要责任人的姓名,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还要建立保障性住房质量信用档案和不良记录公示制度,对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以及使用后投诉处理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