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初,本刊接到了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读者的报料电话,反映恒大地产在大邑县的恒大山水城违规圈地。
处在事件中心的恒大地产先是在开发、销售等环节上涉嫌做虚假广告,后又拒绝住户公积金贷款,以及与地方政府合谋拿地(详见2011年1、2、3、4期《法人》杂志《恒大地产长沙引爆行业潜规则》、《恒大地产再爆行业4大潜规则》、《全国人大代表提交建议剖析恒大地产4大行业潜规则》、《恒大地产长沙演绎“蛇吞象”》等文),如今,恒大山水城项目再一次将恒大集团推向舆论的焦点。
62岁的老何是成都大邑的报料人之一,当他带着《法人》记者走到一排正在建设的独栋别墅前的时候,突然停下了脚步,眼睛死死地盯着其中的一栋,表情及其不自然,这栋别墅所处的位置就是老何曾经住了几十年的家,在“深度开发大邑县旅游资源”
的大旗下,老何响应县里的号召,允许自己的房子被拆,条件是政府许诺给予他们家每亩两万多的赔偿,再加上落实他们一家的社会保险问题。如今,一栋栋别墅拔地而起,但政府的承诺变成了“空文”。
“家没了,我们却找不到说理的地方。”老何的身后不远处,还有几株顽强生长、已经成熟的油菜,由此,似乎还能找寻到这个地方昔日的田园气息,但这气息也许会变成永恒的符号,成为一段惨痛的记忆。
老何,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凤凰村人,与老何有着相同境遇的凤凰村村民为数众多,他们所处的凤凰村相当一部分林地、基本农田、宅基地被征用,用来建设目前大邑县最大的旅游地产综合项目——恒大山水城,这个项目的开发商是在国内“赫赫有名”的地产商恒大集团。
距离老何站立处向西一公里的恒大山水城接待中心气派、壮观,其竖立在门口的背景板、路边的杆旗,以及接待中心号称全国最大的项目展示沙盘,无不显示着恒大山水城的“尊贵气质”,又处处显示着不为外人所知的“秘密”。
圈地6000亩的玄机
“别看恒大山水城现在弄得挺红火,他们现在所占的土地有四分之三都是通过‘违规’、‘违法’得来的,你信不信?你肯定不信,但事实就是如此。”大邑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如是说。
该人士提供的资料显示,老何所在的晋原镇凤凰村11组共有450多亩土地被占用,共涉及到50余户的村民。此外,该村的3组、4组、7组、9到14组的3600亩土地,这些还不包括恒大山水城所占用的晋原镇新乐村与另一个镇——悦来镇的土地,前后加起来有6000多亩土地被占,其中挂牌成交的土地仅有1500多亩。
“在此之前,我们什么协议都没有签过,组上给发了《房屋拆迁清偿登记表》,村民凭此表进行住房安置,就这样,房子被拆了,土地也没了。”凤凰村12组一村民拿出了当时他们小组所发的《房屋拆迁清偿登记表》。
至于这些被占的基本农田、林地、河滩地是如何转换性质变成商业开发用地的,绝大多数村民并不晓得,即便是有个别村民知晓内情的,面对强大的政府公关与可观的经济补偿,也大多选择了沉默。
在采访中,《法人》记者掌握了如下信息:恒大山水城项目,是大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在广州与恒大集团签署的合作项目,根据协议,从2010年至2014年,恒大集团将在5年内完成投资100亿元以上,拟对该县晋原镇凤凰片区数千亩用地进行一级整理与整体开发。
在此时间内,恒大集团将完成旅游度假区内五星级酒店、运动中心、商业中心、会议中心、娱乐中心、时尚居家等配套设施项目的建设,将该区域打造成为成都市半小时经济圈内集旅游、度假、生态、运动、休闲于一体的现代山水城市典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以及国土资源部《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的相关要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是指对经批准区域范围内纳入储备的土地,有确定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单位依法筹措资金,配合辖区政府实施规划编制报批、土地征转、收回收购、拆迁安置等工作,按照批准的规划要求组织实施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为完善和提升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土地具备规定的供应条件。
“如果真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土地一级开发整理,这事情就变得很简单了,但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是企业与政府一道‘挂着羊头,卖着狗肉’,这就变得很可怕。”大邑县上述知情人士说。
他的说法并非空穴来风。
2010年1月恒大山水城开工建设,然而,开工建设所处的土地却分别在2010年2月5日和7月22日才通过拍卖的方式被恒大地产拿下。
大邑县“国土拍告[2010]03号”显示,在2010年2月5日,大邑县拍卖恒大山水城项目所在地晋原镇大双路的四宗地,最小的一宗地为248.95亩,最大的一宗地为465.23亩。这些宗地的面积,均超过了2009年国土资源部下发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增补本)》中的标准。
在这次拍卖中,恒大以起拍价每亩29万元的价格,获得了这四块地的土地使用权。
到2010年7月,大邑县国土局又发两项拍卖公告,分别是“邑国土拍告[2010]11号”文和“邑国土拍告[2010]12号”文,在7月22日分两次拍卖多宗地,其中一场拍卖的18块地中,有14块地处于恒大山水城项目所在地晋原镇大双路。这些地块,最大的面积为105亩,均低于国土资源的限制性卖地规定。
这两次拍卖,恒大地产的拿地价格是每亩34万元。
“说豪夺,这种说法确实有点过,但说巧取,则是名副其实,人家恒大地产已经提前在那些土地上把房子建起来了,你再与他们争这些地,不但自寻烦恼,有可能还会惹火烧身,万一哪天被政府收拾了,哭都来不及。”有人表示这是大邑县房地产开发商圈内“公开”的秘密。
但《法人》记者走访了大邑县几个知名楼盘的开发商,无一例外地遭到了“婉拒”。
红线圈不住利益黑手
细心的人注意到两个细节,一个是恒大山水城取得的地段价格均在30万元左右,而同样在2010年7月22日拍卖的、同属于晋原镇且离大双路不远的3块宗地,起拍价均为每亩90万元,约是恒大地产项目地块拍卖价格的3倍。
另外一个细节是“补偿给村民的土地价格是每亩2.4万元,外加500元的青苗补偿费。”仅以凤凰村11组为例,即便是把450亩土地的补偿款以及青苗费全部计算在内,也只不过一千多万元,而这些土地经过挂牌,保守价值有一亿元,中间的差价之大可想而知。
不仅如此,2010年6月27日,恒大山水城开盘,主要是以别墅为主,共599套,独栋户型面积区间是247至521平方米,双拼户型面积区间是182到256平方米,其中双拼别墅以5680元/平米为起价,照此计算,该区每栋房屋价值均在百万元以上。
“双拼别墅,恒大地产卖十栋就把我们小组的土地补偿款给收回来了,要是独栋别墅,顶多卖四栋就可以了。”凤凰村11组村民称。
巨大的利益落差,让村民心里不平,更让大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也有了动力。
2010年3月3日,时任大邑县县委书记的符礼建(后被“双规”)为恒大山水城项目建设的拆迁等工作亲自主持会议。符礼建在会议上提出,国土部门一定要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进度供地。建设局长严凤文在汇报时表示,该项目到此时已经拆迁528亩,征地6214余亩。
晋原镇的主要领导在汇报工作计划时表示,在2010年“必须一以贯之地贯彻‘拆得快、拆得稳、拆得省’的工作要求。同时明确提到了,要采用集中优势力量对恒大、莲兴安置点、南出口等项目用地进行攻坚和围歼的方式,保障重大项目及时用地。”
2010年6月26日,恒大山水城开盘之日,符礼建亲率“五套班子”出席,其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资本与利益是可怕的魔鬼,它们能让你上天堂,又能让你下地狱,如果说商人的趋利性无可厚非,但权力部门一旦被资本与利益控制,后果则无法想象。”
“这明显是大邑县在片面追求短期经济效应,为满足个别领导自己的政绩欲望,将国家的用地政策和对房地产的调控政策置之度外,这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背道而驰的。”成都本地颇有影响力的公共政策问题研究专家认为,“这当中不排除背后有权钱交易现象存在。”
默契的官商合作
早在2月26日,大邑县县委书记颜安、县委副书记、县长陈历章一行到成都督察局汇报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大邑县委副书记、县长陈历章介绍了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的最新进展和在构建依法管地用地长效机制方面所做的一些工作。同时,就整改中的难点问题进行了专题汇报。
大邑县委书记颜安表示,大邑县委、县政府将按照相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整改到位,并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牢固树立依法用地意识,全面规范管地用地行为。
其后的3月8日,国土资发〔2010〕34号《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第一条也明确规定,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确保上述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要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严禁向别墅供地。
“很显然,大邑县仍在对上走形式,他们将国家对房地产的调控政策当成一纸空文;对下动真格,想怎么弄就怎么弄。”上述公共政策问题研究专家认为恒大山水城的“圈地与建房”运动现在仍然如火如荼进行,其行为与地方政府的明里、暗地支持不无关系。
为了掌握更扎实的资料,《法人》记者先到了凤凰村村委会,不知是巧合,还是故意,村支书、村委会主任都以在外办事为由拒绝了采访。
晋原镇主管征地、拆迁的张姓副镇长,则要求《法人》记者先到大邑县宣传部报个到,经过他们允许后,他才可以接受采访。
《法人》记者表示,媒体依法有独立的采访权,当地的宣传部门可以配合,但没有权利要求哪个部门接受采访,哪个部门不可以接受采访。张姓副镇长仍要求我们先到宣传部报到。
为了减少采访的阻力,《法人》记者来到了大邑县委宣传部,负责外宣的杨光红副部长表示:“恒大山水城项目的运行绝对没有任何问题,因为这是县委、县政府的招商引资项目。”
《法人》记者提出,最好是宣传部出面协调一下相关部门,以便于采访顺利进行,并列出了要采访部门的清单,杨光红口头答应可以,并表示,如果他的电话打不通,可能是他在开会或者是在办事,可以联系外宣办公室,他们有人值班。
几个小时后,当《法人》记者再一次联系晋原镇张姓副镇长时,张表示,自己未接到县委宣传部外宣办的通知,拒绝采访。
《法人》记者又来到了大邑县国土资源局,该局办公室主任强调,没有接到县委宣传部的电话,他无法安排采访,《法人》记者重申,媒体采访,宣传部门可以配合,但他们无权要求哪个部门是否接受采访,作为被采访对象,国土局可以选择接受或是拒绝采访,该主任称,这是大邑县的规定。《法人》记者要求其出示相关规定文件时,该主任说没有。
随后,《法人》记者又联系大邑县委宣传部,宣传部值班的工作称,他们也不清楚有没有此项规定,需要请示领导,直到本刊截稿时止,《法人》记者也没有接到大邑县委宣传部的任何回应。
作为恒大山水城的开发商,恒大集团也是无法回避的当事方,《法人》记者联系恒大集团总部时,得到的仍然是沉默。面对公众和媒体的质疑,在大邑县恒大山水城这个项目上,大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所表现出来的躲避、相互推诿的态度,实属罕见;作为公众公司,恒大集团所表现出来的态度,更让人无法理解,“官商默契配合”的背后是否隐藏更大的秘密,留待时间来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