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神华的一纸公告再度在市场上掀起波澜。公告称,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两项特别决议案,即授予董事会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及处理A股或H股不超各20%的新增股份及回购A股、H股各10%股份的议案。第三次意图回购,且增发与回购同行,中国神华的这一举动引起了市场的广泛争议,股吧里中小投资者的质疑之声亦是不绝于耳。
三提回购计划 上演新版“狼来了”
根据中国神华发布的公告显示,中国神华董事会将依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实施回购计划。若回购计划实施,中国神华将依法注销回购的A股、H股股份,公司总注册资本相应减少。按回购最高限额19.89亿股计算,回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98.9亿元最低减少至179亿元,总股本由198.9亿股最低减少至179亿股。
事实上,这不是公司第一次宣布“拟回购”。公开资料显示,公司早在2009年就曾提出过相同的议案,并在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2010年,相同的议案再次被提出,且再一次获得通过;然而两年时间过去,这一方案从未真正地付诸实施,回购已然成为“空头支票”。
由于我国公司法有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后必须注销,所以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并不常见,回购对公司现金流会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王汀汀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回购声明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一种信号发送的作用,表明公司股价可能存在低估。但由于回购议案并不具备强制性,上市公司往往只是声称回购不超过多少股股票,因此当实际要上市公司拿出现金来回购股票时,则可能放弃回购或仅进行象征性回购,“从过去发生过的回购来看,很多时候都是雷声大雨点小,比如早期的天音股份等。”
“事实上,目前证券市场低迷,不能排除上市公司通过发布回购议案稳定股价的可能。”王汀汀表示。此外,也有分析人士指出,对于并不缺钱的中国神华来说,一方面如果公司选择在此时回购股票,成本会比较低,另外公司通过回购也会刺激股价上扬,争取比较好的增发价格,同时为其整体上市做准备,可以融得更多的资金。就在回购公告公布前,中国神华还有过一轮人事调整,拟由大股东神华集团董事兼总经理张玉卓出任公司副董事长;同时,公司新聘7位高级副总裁,其中6人曾在神华集团任要职,公司称此举旨在加快神华集团整体上市步伐。
而对于神华回购议案消息一出,便有人提出这是“产业资本入市维稳”的说法,王汀汀认为,如果要稳定股市,单靠个别公司的回购消息,很难达到这样的效果。特别是在目前宏观经济前景不明朗、货币政策收紧、密集发行新股的时候,神华本身的回购议案可能很难起到所谓的维稳作用,因此更倾向于将这一事件视为神华公司的个体行为。
回购目的或为推高增发价格
资料显示,2007年10月9日上市的中国神华最初的发行价格为36.99元。而4年来,尽管有过3次现金分红,但时至今日的股价仍然跌破了发行价。按照目前的价格,无论是中签投资者还是上市后买入的二级市场投资者,均处于亏损状态。
中国神华此次的“回购议案”遭到了不少中小投资者质疑。有人给神华算了一笔账:按照公司当年36.99元的价格发行了18亿股,发行总市值665.82亿元计算,现在公司最多可以回购约16.5亿股A股,几乎全部回收了曾经的IPO股份,按照5月26日收盘价28.36元计算,回收这16.5亿股A股仅需要467.94亿元。“从上市IPO到回购,大股东才是赢家,尽管从交易规则本身来看,回购或增持行为并没有任何不妥之处,但损失的始终都是我们这些中小投资者。”一位投资者在股吧里这样抱怨。
此次中国神华在公布回购公告的同时,还公布了增发公告。根据公告,董事会申请股东大会授权增发和回购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决定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及处理不超过该决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A股或H股各20%之新增股份。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其边增发边回购,难免让人怀疑其回购是有功利性的。“回购应该是为了有一个好的增发价格,为顺利实施增发做铺垫。”一位市场人士表示。
对于“低价回购、高价增发”这种盈利的新方法,王汀汀表示,“这个方法其实和国外市场上低价回购、高价再卖出的做法是一致的。”他指出,由于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后不能作为库藏股票,必须注销,所以公司在低价回购自己股票后,无法在高价时再售出,只能采取增发的方式。这也是我国上市公司绕开政策障碍,利用回购操作进行自身股票投资的一种间接方式。
不过对于这种做法是否有损中小投资者利益,他认为不能简单地判断,这种套利方式在海外市场也存在,并且上市公司也不是随意就可以增发,在增发时也必须要满足相应条件并获得证监会核准。
中国式回购“私心”重
同是“回购”,但我国上市公司的回购动机与国外成熟证券市场还有很大的区别,比如公开市场回购方式的动机主要是维护大股东利益和市场形象等。“由于制度方面的差异,中国上市公司的回购动机可能更多的是希望稳定自己公司的股价,向市场传递公司股价低估的信号。”王汀汀表示。
他介绍说,从回购来看,很多国外市场倾向于将其视为一种红利分配的方式。很多公司除了将现金直接以现金红利的方式分配给股东外,还可能不定期地用闲置资金在二级市场购买自己公司的股票,从而将公司现金返还给投资者。目前,回购已经逐渐成为欧美市场上股票红利分配的主流形式。“举个简单的例子,2007年标普500指数成分股公司回购股票金额达到创纪录的5890亿美元。根据标普的数据,这一回购金额超过了标普500公司当年2460亿美元的现金分红总额和5870亿美元的盈利总额。很多研究也表明欧洲也出现了类似的趋势。”
事实上,除了中国神华,今年以来,健康元和宁波华翔也提出了回购方案,但各家都有各自的心思。今年1月份,健康元发布了拟以不超过3亿元资金回购股份的公告,一时间公司股价从不到11元最高涨至13元以上。但另一方面,投资者看到的还有控股股东大肆减持,这让投资者开始质疑其回购的动机。宁波华翔也在5月17日公告拟出资不超过2亿元,不超过14.5元/股的价格,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回购自己公司的股票。
王汀汀建议,必须要加强回购前后信息披露的监管,防止个别投资者利用回购消息获取不当收益。在制度方面,应该把回购当作一种市场化的手段,但是一定要注意公司在参与回购时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这样的回购行为只能扰乱市场秩序,造成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