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日前出台的《甘肃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中明确规定,公共机构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的,将压缩责任单位下一年度5%-10%的公用经费。 据甘肃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王志贵介绍,《办法》对公众普遍关心的公车节能管理、无纸化办公、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办公用品管理等都做出了具体、细致的规定。 《办法》要求各级公共机构建立能耗统计台账,按时报送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情况。各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则要定期统计、公示本级机构能耗状况。同时,对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以及实行垂直管理的用能人数多、能耗水平高的系统,主管部门将加大管理和监督的力度。 王志贵说,截至目前,甘肃省共有公共机构28069家,涉及用能人数约455.48万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基础较为薄弱,规章、制度尚不健全,多数市州、县区尚未建立节能管理的专门机构,同时节能工作缺乏必要的资金保障,因而甘肃省节能降耗工作在公共机构的推进依然任重道远。 据悉,《甘肃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于3月24日经甘肃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以省长令形式发布,是甘肃省在公共机构节能领域的首次立法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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