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即将面临两大使命。
一大使命是中国政府采购必须尽快确立中国政府采购体系建设和话语权,实现“跨越式发展”。作为“舶来品”的中国政府采购不能一味地学习西方,而必须转向关注自身,发展属于自己的政府采购体系。
另一大使命是构建独立、全面、系统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采购理论体系。当前,理论界往往只是从某一侧面或不同角度来研究政府采购理论,而政府采购理论需要综合性和全方位的学科建设。
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作为确立转变和实现使命的最基础、最直接和最关键的过程,其现实意义十分突出,作用和影响绝不容忽视。
政府采购目标包括政府采购的经济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它所体现的功能是通过透明竞争信用原则取得“价格合理、质量优良、服务良好”的工程、货物和服务,即“物有所值”,用通俗的话说就是“价廉物美”。
一般认为,政府采购标准化的建设应该在政府采购法律和制度框架下进行,但如果制度或法律有滞后或已不适应当前政府采购发展,那么,标准的制定自然会出现先天性缺陷。由此,制定政府采购标准在尊重政府采购制度和法律等实践的基础上,还必须从政府采购原理或基础出发,在分析它的本质、逻辑起点、动因或概念、功能、作用等的情况下,制定政府采购应用标准和管理标准。
我们首先讨论如何制定政府采购应用标准。一般认为,所有政府采购实践均应遵循以下原则: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用途和功能目标进行简单而又清晰明确的描述,并且这种描述是没有差别或歧视的;充分理解公共市场和法律政策;要制定详细的品牌、技术参数或规格;供应充足且调研充分;充分进行了风险评估;实施了严格的采购过程控制和使用了适当的采购方法;授予标准规范公正;合同签订及有效管理;适当的救济和责任分担;适当的供应商和合同效绩评估过程;采购全程体现公共性、廉洁性和透明、信用、平等原则。
因而,政府采购应用标准化不仅仅只是政府采购程序标准化、文本标准化或者操作的标准化,它应该包括政府采购基本应用标准和政府采购具体应用标准两个方面。
政府采购基本应用标准至少包括政府采购职业标准、政府采购组织标准、政府采购对象及需求标准、政府采购程序和方法标准、政府采购风险与内部控制标准、政府采购救济与责任标准、政府采购报告与评价标准等内容构成的基本体系。其中,政府采购对象及需求标准是政府采购应用标准基础。政府采购程序和方法标准是政府采购应用标准的主要内容和重心,是支撑政府采购应用与实践活动的基础。政府采购救济与责任标准是政府采购应用标准的有效保障。
政府采购具体应用标准则是由具体目的、具体行业和具体性质业务政府采购等内容构成,如交通工程采购标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标准、通用设备采购标准、药品谈判采购标准、货物电子招标采购标准等。
除了应用标准外,政府采购管理标准制定也十分重要。政府采购管理标准包括管理主体标准、管理内容标准和管理责任及监督标准等。应用标准和管理标准的区分除了职能不同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是否介入具体政府采购业务。
应用和管理标准是当前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中最需要确立的标准体系。这其中需求及对象标准、程序和方法标准尤其重要。政府采购需求及对象标准是政府采购中的盲点和难点,许多问题的出现正是需求上出了问题,急需制定标准统一完善。
制定标准应特别注重专业机构和人才的使用,应慎重选择那些务实、公正、有能力和有实践经验的机构、地区或人员作为代表,统筹规划,建立适合中国实际的政府采购标准化体系。政府采购标准制定以后也应选择一些部门或地区试行一段时间,再向全国推广。同样,政府采购标准化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随着政策、法律、社会经济和科技等的发展变化而变化。所以,制定政府采购标准在讲求实效,注意其一定的先进性和前瞻性的同时。也应注意到它是一个适用、检验和复审后持续改进的过程,需要一个相对固定的机构长期开展这项工作。
(作者系法学博士、佛山市南海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