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第24个世界无烟日,26日在北京发布的《2011年中国控制吸烟报告》指出,我国以3亿吸烟者成为全球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最大的烟草消费国。此外,我国有7.4亿非吸烟者遭受二手烟危害,公众健康在公共场所得不到有效保障。
清华大学中国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教授表示,我国因烟草之害的死亡人口数已经大大超过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在100万人以上,占全国死亡人口总数比重在12%以上,成为危害我国人民健康和公共安全的“第一大隐形杀手”。
“目前,控烟界普遍认为,提高烟草税是减少烟草使用和挽救生命行之有效的方法。我国地方政府能够做到禁止烟草广告、禁止烟草赞助,但是大幅提高烟草税的决策需要中央政府来尽快做出。”国际防痨和肺部疾病联合会高级项目官员甘泉博士说,“根据国际经验,要想推动控烟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使烟民数量得以明显下降,政府应该选择大幅提高烟草税同步提高零售价,实现税价联动。”
世界卫生组织研究显示,香烟价格每增长10%,可降低整体卷烟消费数量的4%和青少年吸烟数量的7%。但是,我国烟草行业总体税负和烟草零售价格都远远低于世界其他烟草大国。据统计,我国卷烟税率只有43.4%,而德国为70%,巴西为74%,英国为80%,甚至远低于国际上卷烟税率65%的平均水平。同时,我国每包卷烟平均价格仅为0.37美元,而印度为1.65美元,日本为3.31美元,美国为4.58美元,都是我国的几倍甚至十几倍。
目前,我国控烟包括在公共场合禁烟、宣传戒烟知识技能等,都属于“非价格手段”,主要由各级卫生部门执行。国际上通用的主要戒烟手段,则是通过提高烟草税率和价格,降低烟草业的利润和吸烟者的购买欲望。
此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曾于2009年5月发布了《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调整了卷烟生产环节(含进口)消费税的从价税税率。调整后,甲类卷烟税率提高到56%,乙类卷烟税率提高至36%。但是,控烟界认为,2009年的烟草税率调整对于减少烟民数量没有起到多大的效果。
美国青少年无烟草运动法务顾问于秀艳说:“尽管2009年中国提高了烟草税率,综合计算将烟草税占零售价的比例由35%-40%提高到了43.7%-48.7%,但与国际烟草税负的平均水平(65%-70%)相比,还有很大的提税空间。”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副主任姜垣在对我国6城市2007年至2010年卷烟价格及其对吸烟行为的影响研究也显示,2009年的烟草税调整并没有使我国卷烟零售平均价水平发生明显变化,卷烟消费税调整未引起零售价格的上升,消费税的调整没有影响吸烟者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