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从山西银监局获悉,截至2011年3月末,山西省辖内11家村镇银行和1家农村资金互助社共发放涉农贷款41089万元,占贷款总额的44.07%,有效地支持了该省农村经济和地方发展。
另据了解,山西银监局在近日出台的《关于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加大“三农”支持力度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中对该省积极稳妥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予以明确规定。《意见》指出按照可持续发展和市场需求原则,积极、稳健地开展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积极引进法人资本、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等各类资本,到该省农村地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弥补当地农村金融服务不足。
山西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耿晔强认为,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这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适应了农村金融机构改革的需要,同时填补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短板”,并已经成为了服务“三农”的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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