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广州部分超市夏士莲、力士品牌产品涨价10%,这两个品牌都属于联合利华公司。 刚刚被罚,就顶风涨价,联合利华的涨价格外让人瞩目。但是,联合利华这次学乖了,既然《价格法》明文禁止“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那就改“吹风涨价”为“闷声涨价”,至少从法律条文来看,“闷声涨价”并不违法。 目前,有涨价需求和想法的行业、企业,绝非日化、联合利华一家。君不见,联合利华刚刚涨价,广东省日化商会秘书长余雪玲就表示:“成本压力大,涨价是迫不得已”。之前,发改委通过“约谈”、引导行业协会相约“暂不涨价”,形成了一个暂时的默契状态。现在,联合利华率先抛弃沉默,究竟只会是一个孤本,还是打开了涨价的“潘多拉魔盒”? 联合利华的牌已经打出,就看政府如何接招。高手过招,稍有不慎,就会满盘皆输。物价形势事涉民心、牵动党心。特别是在控制通胀成当务之急的情况下,如何面对联合利华的涨价,将是对政府价格调控智慧的极大考验。处理过狠,伤害企业,特别是外资的投资生产积极性,通过减产、迁厂,最后还是导致物价上涨;处理过松,其它行业和企业就会纷纷效仿,通胀水平及其预期将更加强烈。 《价格法》第三十条规定“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也许,这个尚方宝剑可能是目前应对联合利华及其它企业涨价的最好办法。当然,这些措施具体怎么操作,也是对政府的一个考验。毕竟,在我国确立市场经济体制之后,还没有真正地实施过。 其实,市场经济原理倒是给我们一个答案。在充分的竞争之下,价格从来都不是由成本决定的,而是由供给和需求曲线的交点决定的,价格与成本无关。相反,在很多情况下,不仅不是成本决定价格,反而是价格决定成本。市场价格形成后,企业成本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企业的效益。成本低于市场价格,就盈利;成本高于市场价格,就亏损;盈利的企业就发展,亏损的企业就遭淘汰。所以,政府在价格调控的时候,应尽量做到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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