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美日邻苯二酚发起期终复审调查
2011-05-26 作者:孙韶华 来源:经济参考报
【字号
大
中
小
】
商务部决定自2011年5月22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日本的进口邻苯二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商务部于2006年5月22日发布年度第32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邻苯二酚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自2006年5月22日起5年。2011年3月21日,商务部收到连云港三吉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代表国内产业正式递交的反倾销期终复审申请书。调查机关认为申请人的主张以及所提交的表面证据符合期终复审立案的要求。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
相关新闻:
·
美对我造纸用荧光增白剂启动反倾销调查
2011-04-26
·
巴西对我国涂镀板发起反倾销调查
2011-04-20
·
商务部公布对欧盟进口马铃薯淀粉反倾销期中复审裁定
2011-04-19
·
欧盟对华皮鞋反倾销期满
2011-04-01
·
欧盟宣布从3月31日起对我国皮鞋停征反倾销税
2011-03-19
频道精选:
·
[财智]
天价奇石开价过亿元 谁是价格推手?
·
[财智]
存款返现赤裸裸 银行揽存大战白热化
·
[思想]
鲁政委:资本项下全开放时机未到
·
[思想]
厉以宁:怎样看待用工成本上升
·
[读书]
《五常学经济》
·
[读书]
投资尽可逆向思维 做人恪守道德底线
关于我们
|
版面设置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
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01号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证01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