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每日经济新闻》独家报道《电荒真相调查:超1亿吨合同煤“被倒卖”》,揭露了山西合同电煤被倒卖为市场煤的情况。 昨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一位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对此回应称,“目前尚无整治合同电煤被倒卖的安排。” 据了解,山西省对合同电煤开采及运输均有相关规定。但分析人士认为,山西省为控制煤炭利益链而制定的相关规定,很难也不可能成为煤炭生产行规。
主管部门不否认“倒煤”
24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上述工作人员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对于重点合同煤变身为市场煤的情况并未否认。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目前尚无整治电煤被倒卖为市场煤的专项整治活动。 “不是监管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问题,他们也说不清楚电煤被倒卖的规模到底有多大。”原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周大地说:“对于电煤倒卖,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不会否认,否认对他们没好处。”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曾提出,对于外运的合同煤并未作限价规定,只规定今年省内运需衔接总量为8730万吨的重点电煤合同不涨价。 周大地认为,曾经大量供给电厂的小煤窑被整合关停,目前倒卖电煤的主体只剩煤炭企业。当下煤炭仍处卖方市场,煤炭企业故意压低合同煤数量,转而进行市场煤交易。 2011年,山西全省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中,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表示,煤炭资源配置和运力配置向中长期合同、重点用煤行业和合同兑现率高的企业倾斜,向铁路战略装车点、大客户、路企直通运输的企业倾斜。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杜绝电煤倒卖,行政是做不了的。无论行政监管部门多么严厉,只要有中介的存在,就会利用市场差价进行倒卖;只要合同煤与市场煤有差价存在,就有人会倒卖。利润会驱使一些人去继续倒卖电煤。”
监管规定效力几何
24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经济运行处一位工作人员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山西省对合同电煤开采及运输均有相关规定,并由经济运行处研究提出煤炭经济运行年度调控目标,监测全省煤炭生产、运输情况,合理布局铁路发煤站、公路管理站和储煤站,并由经济运行处负责煤炭销售票等票据管理工作。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管理信息系统,已于2009年8月15日开始在阳泉市、阳煤集团、晋城市、晋煤集团正式运行,并已于2010年7月1日前在全省其余市、集团公司全面运行。 为规范煤炭销售票据,截至目前,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已制定包括
《山西省煤销票管理信息系统稽查管理办法》(试行)等9项相关规定。 周大地向记者表示,就山西省来讲,行政方面管理得比较严格,但有关方面肯定认为当前电煤合同价格过低,计划内电煤越少越好,才能满足煤炭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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