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种市场中介组织不断涌现,活跃在政府、企业、个人之间,已逐步成长为经济、文化、社会领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然而,一些市场中介组织在从事中介活动中存在无照经营、挂靠经营、超范围经营、强制代理、指令服务、垄断经营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有部分中介机构“官办”色彩浓厚,依附行政职能开展中介服务,个别的甚至与主管部门进行“收益分成”,成为主管部门的“创收机器”,扭曲了中介机构的性质,影响了行政权力的公正运行。还有的中介机构进行不正当竞争,直接参与或组织实施违法行为,对掌握着中介业务管理权的公务人员进行拉拢腐蚀,对客户或业务介绍人进行商业贿赂,成了滋生腐败的温床。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吉林省工商局了解到,针对上述问题,吉林省计划从今年5月中旬至9月中旬对市场中介组织进行集中清理规范,并着手构建中介信用体系。对此,吉林省将探索和完善市场中介组织的长效监管机制。通过纠正服务不规范、价格欺诈、强行服务的问题;查处以介绍商业贿赂形式违法执业的问题;加强对市场中介组织及执业人员资质(资格)的审查和管理等诸多方式,推动清理规范工作开展。
同时,吉林省还计划制定中介组织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中介组织信用评价、信用管理、失信惩戒等机制。建立严重失信中介组织“黑名单”,作为实施惩戒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