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业内普遍预期新一轮房地产调控进入倒计时之际,国土资源部、发改委密集跟进原有政策,并对近期花样百出的地方新规亮出明确观点,或纠正,或肯定。 昨天,国土资源部举行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新闻通气会。 据介绍,全国2011年住房用地计划供应21.80万公顷,与2010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和实际供地量相比,分别增加18.5%和72.6%,超过前两年年均10.17万公顷的实际供地量。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计划为17.13万公顷,占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78.6%,比去年提高2个百分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是7.74万公顷,占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35.5%。 其中,今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储备相当充裕。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介绍,经初步测算,今年中央下达的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用地需求近4万公顷。 除公布了2011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外,国土部还发布了《关于坚持并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意见》,以及加强保障性住房用地管理的政策措施和相关要求。 业内普遍认为,此举意在对花样百出的地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给出中央的权威意见。 据廖永林介绍,此前,国土资源部组成专题调研组,对北京、天津、上海、深圳、青岛、长沙等城市进行实地调研,结合调研结果制定了《关于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意见》。其中,充分肯定了“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和“土地利用综合条件最佳”等四种招拍挂创新做法,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选择恰当的土地出让方式和政策,有效合理调整房价地价,稳定市场预期。 但是,对于部分地方尝试集体用地建设公租房,单位自建保障性住房等做法,国土资源部表示,目前一些地方出现了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和企业自用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依法依规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供应,国土资源部及时下发文件,严禁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兴建公共租赁住房,严格规范距城镇较远、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工矿企业利用自用土地兴建保障性住房行为,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样在昨天,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销售的商品房实行拉网式排查,确保“无一遗漏,不留空白”。检查内容包括是否一次性公开全部预售房源,是否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虚假折扣与虚假优惠等。对于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企业,除按价格法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可责令停业整顿,甚至吊销营业执照。 对此,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一位负责人表示,保障房的及时跟进和金融手段的结合是中央此轮调控的重要抓手,限购和限价正在有效抑制投资需求和销售价格,开发商的资金压力会随着金融市场的紧缩而进一步加剧。决策层对下半年楼市“价量齐跌”很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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