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05-12 作者: 来源:经济参考网综合
|
|
|
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审议通过,提出国家实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 2002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正式实施。 2003年7月1日
《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实施,首次提出允许个人或机构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租用期最长为50年。 2005年1月1日
中国首个无人岛地方性法规――《宁波市无居民海岛管理条例》实施。 2008年12月10日
国家海洋局发布拉动内需的“海十条”政策,单位和个人可以按照规划开发利用无人岛。 2009年12月26日
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中国第一部海岛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草案)》。海岛开发将有法可依。 2010年3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草案)》正式实施。
|
|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