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温州银行梧田支行副行长林晓雅挪用公款炒汇巨亏8000万之后,温州银行塘下支行再曝一起骗贷案,涉及金额高达1600多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获悉,此次骗贷案是由银行内外勾结所致,涉案人员温州银行信贷员黄范晔已于今年4月中旬被捕,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内鬼”造假
“监守自盗”的骗贷案并不少见,但温州银行普通信贷员7次都能成功贷到1600多万元的事实难免引人深思。
记者调查了解到,黄范晔今年31岁,在温州银行工作近7年,算得上是一名资历较深的信贷员,主要负责银行信贷业务。
2008年,黄范晔的铁杆朋友陈某急需800万资金,在当地一家典当行借款之后,其中的200万债务由黄范晔出面做了担保。
警方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黄当时可能只是想帮帮朋友的忙,没有想到会因此牵出如此多的事情。
2010年,陈某在债务到期之后并没有偿还能力,典当行便调转枪头向黄范晔逼债。在万般无奈之下,黄范晔伙同陈某利用职务之便,以伪造房地产证、土地证及抵押证的方式尝试向银行骗贷。
“伪造的贷款证件是在火车站弄到的。去年6月份的时候,带着假的房地产证件,陈某以家电公司的名义向温州银行塘下支行提出了抵押贷款申请,经办人就是黄范晔。”知情人士透露,通过黄范晔在银行内部的运作,两人第一次拿到银行发放的贷款额度高达600万,部分资金主要是用来还债。
随后,尝到甜头的两人一发不可收拾,短短不到半年的时间,黄范晔就用同样的手段,7次与陈某一起骗贷,涉案总金额超过了1600万。
“一般来说,普通信贷员只是银行的基层业务员,权利并不是很大。能够7次作案,并顺利地套现1600万元资金,温州银行内部风险管理机制绝对存在问题。”温州某银行人士表示。
他告诉记者,去年,温州银行支行副行长林晓雅骗存款炒汇巨亏8000万元在温州闹得风风雨雨,也是温州的金融头等大案。银监局等监管机构多次审查银行存在的问题时,就已经将温州银行推到了风口浪尖。“没有想到还会有人顶风作案。”
谁来负责?
据记者调查了解,今年4月中旬,黄范晔在事发之后已经被警方逮捕。但是,为什么黄范晔能顺利,并且轻易地从银行将资金贷出来呢?
中国农业银行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农行的支行信贷业务有着严格的程序,至少会经由三层审批。支行的行长、信贷部门的负责人都需要对贷款进行审核,也要对银行贷款负责。
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本该对贷款进行严格审核的信贷部门负责人,甚至是支行行长并没有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在温州银行信贷部,主要分为业务员和业务经理两大类,而黄范晔则属于业务员。一般而言,业务员的主要工作是在外面为银行拉业务,而业务经理则是作为领导,对拉来业务的证件进行审核。”
“毫无疑问,温州银行并没有去当地的房管局对贷款的证件进行核对。”该人士告诉记者,在黄范晔案件中,他的所有信贷证件基本上都是伪造的,而业务经理出于对业务员的信任,也没有去认真核实。在对黄范晔的7次放款中,业务经理涉嫌失职。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的银行律师马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银行的放贷没有走完程序,属于违规放贷。按照一般的银行贷款流程,在房地产抵押中,银行到当地房管局进行抵押登记是一个必要环节。“并不是说房产证在谁手上,房产就是谁的。银行在放贷之前,必须到房管局进行抵押登记,而房管局会对房产证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在房产证背面进行抵押备注。另外,房管局还会开具一个他项权利证,这个是要银行来保存的。”马戈表示。
随后,记者联系了温州银行方面。该行内部人员认为,黄范晔伪造证件骗贷案的起因是信贷员的个人素质存在问题,从银行信贷的程序来看,银行都是严格按照银监会的相关法律法规办事的,在这起案件上,银行才是最终受损失方。
商业银行扩张之惑
“在温州,银行林立,竞争非常激烈。不仅是国有银行特别多,就连其他地方性商业银行也不少。温州银行为了存贷指标和业务上的成绩,对贷款的风险考虑得少了。”上述温州银行人士表示。
据了解,温州银行前身是温州市商业银行,于2007年12月17日经银监会批准正式更名为温州银行。在温州当地,温州银行是最大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已有近12年历史。
据温州银行2010年年报显示,当年温州银行资产总额513.71亿,比上年增加103.54亿元,增长25.24%;各项贷款余额301.73亿元,比年初增加55.8亿元,增长22.69%。各项存款余额438.06亿元,比上年增加100.95亿元,增长29.95%。
在2011年业务规划中,温州银行经营目标是各项存款增加120亿,力争增加150亿;各项贷款增加60亿,力争增加100亿;总资产增加125亿,年末超过650亿。
“商业银行的一线员工都设有存贷款指标。为了拉到业务,银行很可能就放松了审查,让银行的贷款出现漏洞。”温州银行人士认为,不仅是温州银行,可能各地的城商行都会有这种问题。
监管压力下自查曝案
银监会温州监管分局的相关领导表示,温州银行现在是监管层重点监管对象。
“其实,温州监管分局对林晓雅事件刚刚审查完,也加强了对温州银行的监管,所以才曝出了黄范晔骗贷的案子。”该监管分局领导向记者表示,黄范晔骗贷案件与林晓雅的案件其实存在一定关系。
据了解,在林晓雅案件中,身为温州银行一支行副行长的她,以虚构“代为理财”、“高息借款”等事由,向30多名被害人骗取资金人民币8646.1万元、121.2万元欧元进行炒汇,受害人血本无归。最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7月7日以诈骗罪判处林晓雅无期徒刑。
“在林晓雅案件之后,银监会温州监管分局在温州市当地对银行业展开了一次银行整顿。黄范晔的案子是温州银行自查出来,随后交予警方处理的。”该分局领导称。
他还告诉记者,作为管理层来讲,温州银行对旗下支行的监管也是在日益加强。以前,温州银行实行的是一种扁平化管理,也就是统一由总行负责的两级管理。但是,一系列整改之后,银行的支行已经下放给管辖支行负责,也就是由总行、管辖支行及旗下银行三级化管理。“总行统一负责管理的时候,由于人手原因,只能对旗下支行进行抽查。现在,在三级化的管理模式下,所有支行的业务都能够顾及到。”
“当然,作为监管部门,对这种案件肯定是要严惩。”该领导表示,此风不可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