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最新获悉,昨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公开宣判奇虎360起诉瑞星公司“捏造事实,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恶意攻击奇虎360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一案。法院审理后认定,瑞星公司从事了侵犯奇虎360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定,瑞星公司立即停止针对奇虎360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北京青年报》上连续十天发表道歉声明,并赔偿奇虎360公司20万元。
2010年2月2日,瑞星在其运营的官方网站发布“360给用户装‘后门’”的文章,称360安全卫士在安装进用户电脑时,会私下开设“后门”,因而存在巨大安全隐患。黑客可以利用此后门对系统注册表和用户信息(文件)进行任意操作,例如读取、修改、删除等。瑞星公司在其官网、客户端软件以及媒体上广泛传播上述文章,不断扩大对原告的损害。奇虎360公司认为,这些诽谤性质的不实言论,给360安全产品的良好商誉造成极大的损害,是对360商业形象的严重诋毁,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由此向法院提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