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鞍钢集团公司获悉,随着攀钢钒钛二次现金选择权顺利结束,鞍钢集团近日彻底化解攀钢钒钛现金选择权风险。鞍钢成为中国资本市场全流通后,中央企业间首个主要通过市场机制实现跨地区联合重组的钢铁企业。 近日,攀钢钒钛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正式进入行权期,申报期限为2011年4月25日至4月29日。根据鞍钢于2008年做出的承诺,于首次申报行权期未申报行权的有选择权股东,可以选择于指定时间内再次申报行权,将其所持有的攀钢钒钛股票出售给鞍钢集团。攀钢钒钛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分别为攀钢AGP1 10.55元/股,攀钢AGP2和攀钢AGP3均为8.73元/股。4月25日现金选择权申报首日攀钢钒钛开盘价为14.28元/股,4月29日以13.24元/股收盘,均远远高于行权价。 攀钢钒钛发布的公告称,攀钢钒钛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期内,共有15511股申报二次现金选择权,鞍钢共支付16.36万元行权资金,攀钢钒钛二次现金选择权顺利结束。至此,鞍钢攀钢重组中至关重要的资本市场风险得以化解。 2010年5月20日,鞍钢与攀钢联合重组正式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重组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和攀钢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新设立的鞍钢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通过资产置换,攀钢钒钛的主营业务将实现从钢铁向铁矿石采选、钒钛制品生产、加工和应用业务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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