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法院5月10日对奇虎360(以下简称“360”)起诉瑞星公司(以下简称“瑞星”)“捏造事实,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恶意攻击奇虎360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一案做出判决。法院判定,瑞星公司立即停止针对奇虎360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在相关媒体上连续十天发表道歉声明,并赔偿奇虎360公司20万元。 随后记者试图联系瑞星方面做进一步采访,但截至发稿时,瑞星公关部人士电话始终无人接听;而360方面则对宣判结果表示满意。 2010年2月2日,瑞星在其运营的网站刊登“360给用户装‘后门’”的文章,文章称360安全卫士在安装进用户电脑时,会私下开设“后门”,而此“后门”存在巨大安全隐患。随后,瑞星公司在其官网、客户端软件以及媒体上对上述文章进行了转载。360认为,这些言论给360安全产品的良好商誉造成极大的损害,是对360商业形象的严重诋毁,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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