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昨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哈尔滨大富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简称大富投资)和哈尔滨新思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简称新思路投资)违规荐股的行为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同时,对江苏现代资产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简称江苏现代)总经理丁伯康处以5年市场禁入。
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大富投资和新思路投资在2009年1月份至4月份,分别于上海证券报等媒体上对64只沪市个股和35只深市个股进行了107次推荐。部分个股被两家咨询公司先后推荐或被同一机构先后两次推荐。但大富投资和新思路投资未按规定保留对外发布的荐股报告的原文。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28条关于“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将其向投资人或者社会公众提供的投资咨询资料,自提供之日起保存2年”的规定,证监会认定两咨询机构违反了《证券法》和《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决定对大富投资、新思路投资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另外,江苏现代在2009年3月报送给江苏证监局的《江苏现代订户总名单》(简称《订户总名单》)中称,2008年1月至2009年2月,江苏现代有客户137人,收取咨询费219.7804万元。但调查发现,江苏现代在此期间实有客户2550人,收取的咨询费总金额为3758.7419万元。证监会认定江苏现代存在重大遗漏,情节严重。
在调查过程中还发现,江苏现代以与他人利润分成的方式,由他人经营、管理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并违规利用公司员工个人的银行账户向客户收取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费1032.8万元;且产生大量投诉。
证监会称,鉴于丁伯康对江苏现代的违法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认定丁伯康为市场禁入者,5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