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日前接受新华社记者书面采访时说,特区政府对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将按照四个基本原则推进:
一、人民币资金进出内地的跨境流通须符合内地有关法规和要求。
二、人民币流进香港以后,只要不涉及资金回流内地,银行可以按照香港的法规、监管要求及市场因素发展人民币业务。
三、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发展的前提为循序渐进、风险可控。
四、逐步增加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和内地在岸市场的循环和互动,支持贸易、直接投资等实体经济活动。
发言人还表示,作为一个国际金融中心,资金可以自由进出香港。至于有关内地与香港之间的资金流动问题,内地与香港间进出的资金,不论是人民币或外币,都需按既定渠道以及合乎有关法律规定,并受内地监管机构监控。
金管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香港的人民币存款总额达4514.19亿元;香港与跨境贸易有关的回款总额达到1154.47亿元人民币;共有40笔人民币债券在港发行,总额达人民币827.8亿元。
首只人民币计价股票汇贤产业信托已于4月29日在港挂牌上市,标志着香港人民币离岸业务发展迈出历史性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