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3月26日发布的2010年年报显示,公司去年净利润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830.20万元、-523.22万元,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达-2544.89万元。
惨淡的业绩已让投资者对这份年报不甚满意,而年报的编制又被监管部门指出存在诸多纰漏。日前,证监会与福建省证监局对永安林业下发的《关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报相关问题的监管关注函》(下称《关注函》),指出了公司年报中存在的多处纰漏。
永安林业于今日应声发布了年报更正公告。
错把除法做减法 致多项数据变脸
这份《关注函》指出,永安林业年报中关于资产构成(包括应收款项、存货、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占总资产的比重)同比变动的计算方法出现错误,而且并未相应说明产生变化的主要影响因素。
《证券日报》记者对比了公司更正前后的年报数据,发现监管层指出的“计算方法错误”,其实是永安林业计算资产构成同比变动数据时,错把除法做成了减法。
例如,应收款在公司总资产中所占比重在2010年、2009年分别为2.2%、0.21%,数据的同比变化应为947.62%;但在公司此前披露的年报中,这一同比变化数据却以减法的形式被处理成1.99%。面对由1.99%骤然变脸为947.62%的数据,此前表示应收账款项占总资产比重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永安林业,又改口称该数据的变化源于应收款中占比较大的汇洋公司货款跨月收回。
由于雷同的失误,在年报中出错的数据还包括投资性占房产占总资产比重的增减比率(更正前后分别为1.42%、72.82%);在建工程占总资产比重的同比变化比率(更正前后分别为17.66%、286.22%);短期借款占总资产比重的同比变化数据(更正前后分别为7.76%、44.67%)等共九项。
子公司信息披露不全
此外,永安林业对于主要子公司的经营情况的披露,也不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关注函》显示,永安林业2010年年报的“董事会工作报告”部分,仅披露了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持股比例及是否列入合并报表、经营范围等情况,但对于监管层要求其披露的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的主要产品或服务、净利润同比变动比例、对合并净利润的影响比例等信息并未提及;此外,公司亦未披露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等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在永安林业发布的年报更正公告中,补充披露了漳平市燕菁林业有限责任公司、连城县森威林业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主要子公司的业绩信息。其中漳平市燕菁林业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净利润仅同比增长了4.04%,而连城县森威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相较2009年下滑了12.01%。
2011经营计划仅宏观描述
除了对过往信息的披露犯下了诸多错误,永安林业年报中有关未来发展的披露,也触及到了监管部门的高压线。
证监会与福建省证监局在《关注函》中指出,公司未披露新年度的经营计划及经营目标,包括收入、费用成本计划等。公司未披露为实现未来发展战略所需的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以及资金来源情况,未说明维持公司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未来重大的资本支出计划等,未对资金来源的安排、资金成本及使用情况进行说明。
记者对比公司此前的年报发现,永安林业对于2011年的经营计划仅宏观的描述为“公司将继续实施‘以森林资源为基础、以人造板为龙头’的产业发展战略,进一步严格造林标准,夯实森林资源基础”云云,却并未列明具体的营销计划。在面临监管层的追问后,永安林业才抛出了“2011年计划实现营业收入
4.79
亿元,营业成本3.82亿元,营业费用0.12亿元,管理费用0.36亿元及财务费用0.43亿元”的经营计划。
而对于2011年的资金安排,公司方面表示预计新增生产线将增加流动资金需求约
0.93亿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经营性现金流入及银行流动资金贷款;而项目建设后续支出约
0.15亿元,将由公司经营性资金及开发银行配套专项贷款予以安排。